关于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日期:2024-09-13 11:32 来源:财政局
| | | |

  我局于2024年9月13日受理了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三、  主任会计师(或者首席合伙人)姓名:连朝洪。

  四、  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籍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连朝洪

350100720002

中国(内地)

12

5.4

童米娜

430100040046

中国(内地)

18.6

18.6

黄江华

350200460006

中国(内地

8.3

6

杨和平

320800030003

中国(内地

25.9

25.9

梁  青

110001660130

中国(内地

15.3

15.3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来电举报

  电话:0591-87116592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105室

  网址:http://acc.mof.gov.cn

  发文单位: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4年9月13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