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准予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执业证书编号:35010110。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连朝洪。
五、各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连朝洪:350100720002,童米娜:430100040046,黄江华:350200460006,杨和平:320800030003,梁青:110001660130。
六、注册资本:100万元。
七、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2#楼16层22商务金融(含办公)。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