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公告

日期:2024-09-13 11:36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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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13日作出准予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州谦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执业证书编号:35010110。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连朝洪。

  五、各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连朝洪:350100720002,童米娜:430100040046,黄江华:350200460006,杨和平:320800030003,梁青:110001660130。

  六、注册资本:100万元。

  七、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2#楼16层22商务金融(含办公)。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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