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人大
市政协
移动版
闽政通APP
你好,
注销
登录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市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福州
市 长
吴贤德
副市长
兰 文
张定锋
林治良
王锡章
孙晓岚
郑 鸿
赵明正
梁 栋
秘书长
许剑锋
领导活动
重大会议信息
市政府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政府公报
政府工作报告
人事信息
数据开放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回应关切
本市政策解读
福建省政策解读
国家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便民服务导图
12345便民服务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决策预公开
智能问答
用户留言情况分析
互动知识库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热搜词: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 将免签停留期限延长至30日
日期:2024-11-25 0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相关解读:
中新网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李京泽 张素)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1月22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目前中方已对29个国家试行免签政策,是否还会增加?部分国家还希望进一步延长免签停留期限、增加免签事由等,请问是否有这方面考虑?
林剑: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此外,中方还决定进一步优化免签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入境事由,将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自2024年11月30日起,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完)
纠错
关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