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

日期:2025-01-15 09:09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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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13500007416537380,负责人:林洪楠。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未履行公告、清算义务。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终止,提请福建省司法厅注销;
  二、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合伙人承担。
  特此公告。
  福州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5日
  (联系人:潘婵婕,联系电话833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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