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日期:2025-03-05 15:52 来源: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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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24〕2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新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和已开户的缴存单位新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的,应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执行。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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