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能耗总量控制指标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3-05 17:25 来源:发改委
| | |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能耗总量控制指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根据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规定,现对项目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指出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福州市2017-2018年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能耗总量控制指标。

  二、整改情况

  (一)督促落实责任

  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定期召开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会议,加强对各县(市)区的节能考核,指导县(市)区按照“一县(区)一策”原则,结合本地区的能耗情况,制定遏止能耗快速增长的强有力政策。

  (二)加强考核管理

  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通过现场考核、查阅内页资料等方式,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百千万”考核,企业全部完成考核。鼓励火电、钢铁、化工等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动企业提高用能效率。

  (三)严控项目审批

  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和高排放项目建设,源头上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全市2018年以来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四)实施绿色制造

  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21家国家绿色工厂、34家省级绿色工厂,4家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9家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39款国家绿色设计产品、55款省级绿色设计产品,数量居全省第一。

  (五)编制能耗课题

  邀请国家节能中心专家为我市能耗形势开展节能评估规划课题,编制了《福州市能耗“双控”政策研究》,有力促进下一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高。

  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联系单位: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591-83341147,传真:0591-83315623(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819,邮编:350005。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