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3月18日以来,全市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针对房屋结构安全、涉疫场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17个重点领域,逐一制定专项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和项目清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183.4万家次,发现隐患1.6万项,已完成整改1.5万项。市安办建立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联络,明确各领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畅通日常工作联络渠道;建立“监督、问题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6大清单,完善重大安全隐患点验收销号程序;通过全市统一的安全隐患清单,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安全隐患分级分类,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房屋结构安全方面,派出6个综合督导组驻扎一线,全程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展开全覆盖摸底摸排,截止5月19日,共摸排各类房屋近175万栋,发现隐患房屋约1.2万栋,栋隐患率0.71%。危险化学品方面,开展危化品及化工企业房屋结构安全整治,排查企业436家,房屋1890栋,整改隐患95项;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整改隐患452项;联合消防组织2个督导组,部署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消防安全方面,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将前期排查出的25处出租屋集中区域及19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纳入集中整治行动,逐个单位和区域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占堵消防通道246处;成立48个检查组,服务检查复工复产复学单位780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25处。瓶装液化气方面,运用“福州市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平台,推进“僵尸瓶”、“报废瓶”、“超期瓶”清理工作。特种设备方面,开展全市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普查,已检验296076米,完成进度为69.29%。民爆方面,市公安局按照“软服务、硬管理”要求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495家次,查处了1家违规爆破作业的单位。道路交通方面,部署展开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已查出隐患路段44处,已完成整治41处。道路运输方面,摸排整改隐患325项。非煤矿山方面,各应急部门开展安全检查72次,出动检查人员178人(次),检查矿山73座(次),发现隐患84条,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18份,立案2起,罚款5万元。大型群众性活动方面,汇总大型群众性活动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责任领导,组织学习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涉疫场所安全方面,出动执法人员1620人次,摸排整治隐患263项。建筑施工方面,以建筑施工多发事故类型为问题导向,针对性开展安全隐患治理。目前已检查项目751个,督促整改隐患2285项。学校安全方面,紧盯复学关键环节,摸排整治隐患2011项。渔业安全方面,责令整改71起违法行动,罚款82.9万元。海上交通方面,组织执法检查100次,罚款46.5万元。内河水上交通方面,出动执法人员202人次,摸排整治隐患30项。自然灾害方面,落实隐患整改资金903万,摸排整治隐患576项。其他行业领域方面,组织执法检查4155次,摸排整治隐患359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