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8月份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日期:2022-09-15 16:42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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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8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78.6%;死亡2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77.8%;受伤0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100%。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9起,下降90%;死亡0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100%;受伤0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100%。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持平。 

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66.7%;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66.7%。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二、1-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6起,同比减少25起,下降27.5%;死亡41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26.8%;受伤46人,同比减少45人,下降49.5%;全市发生1起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 

(一)按区域划分。1-8月份,鼓楼区、仓山区、马尾区、罗源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台江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高新区同比“双下降”,其中高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鼓楼区事故8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1人; 

台江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 

仓山区事故13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7起、1人; 

晋安区事故9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持平; 

马尾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 

长乐区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减少3人; 

福清市事故8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8起、4人; 

闽侯县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8起、4人; 

连江县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5起、2人; 

闽清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7起、2人; 

罗源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1人; 

永泰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持平、减少1人; 

高新区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3起、2人。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道路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52起,同比减少16起,下降23.5%;死亡23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4.2%;受伤43人,同比减少30人,下降41.1%。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5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50%;死亡7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61.1%;受伤3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81.3%。其中轻工1起,死亡1人;冶金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3起,死亡5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30.8%;死亡11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21.4%;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其中房屋建筑业2起,死亡2人;土木工程建筑业3起,死亡4人;建筑安装业4起,死亡5人。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清剿”行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8月份, 

累计成立检查组23267个,开展督导检查49982次,检查单位107423家次,督导问题33349个;排查各类安全隐患64262处,其中一般隐患64257处,已整改63191处,整改率98.33%;重大隐患5处,已整改3处,整改率60%;行政处罚6774次,责令停产整顿132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47家,关闭取缔12家,罚款8295.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8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实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态势。但8月份以来,我市及周边台控水域连续发生“8·12”连江县晓澳镇道澳村海域泡沫船翻船事件、“8·27”“海福168”轮自沉事故等2起水上安全事故,合计造成10人死亡,6人失踪,引起省市领导高度关注。此外,受持续高温等因素影响,8月11、15日,长乐区、闽侯县接连发生厂房火灾,过火面积均达1000平方米以上。上述事故暴露出我市个别安全生产领域隐患问题依然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任务依然艰巨。总体上看:一是沿海属地政府水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海上安全整治行动落实上存在差距,安全风险防控存在盲区漏洞,人、船、场、企四类要素监管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二是个别县区厂房仓库消防隐患突出。个别厂房、库房存在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违规设置“三合一”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或堵塞,人员逃生自救意识和能力薄弱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高温天气消防安全“敲门提醒”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全覆盖高频次主动上门敲门提醒服务的方式,对住宅小区,厂房仓库,文保古厝、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养老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高温天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做到“上门提醒不漏一街一巷一企,宣传教育不漏一家一户一人”。 

二是严厉打击涉海涉砂非法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非法采运砂活动频发水域的集中清理,形成强大震慑氛围。要强化“三无”船舶整治,深入推进“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重点推进“网位仪AIS”清理治理,畅通商渔船水上航路,整治船员值班脱岗、开航前安全检查不到位、船舶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作业、乡镇船舶非法载客、休闲渔船违规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紧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聚焦“两个专题”“十二个专项”,对标省市“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点逐题逐项抓好落实,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进而有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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