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份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一、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60%;死亡1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83.3%;受伤2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60%,具体分析如下:
(一)按区域划分。1月份,除晋安区、福清市外,其余县(市)区均承同比持平或下降态势。
鼓楼区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1起,1人;
台江区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仓山区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晋安区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上升1起,死亡人数持平;
马尾区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
长乐区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福清市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增加1人;
闽侯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连江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闽清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罗源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永泰县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高新区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除道路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外,其他领域未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减少7起,下降70%;死亡0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100%;受伤2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60%。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建筑业未发生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全力抓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当前企业陆续恢复生产,由于春节期间设备长时间停机、员工“节后综合征”、“新员工入职、老员工新岗位”等因素叠加,造成安全风险激增。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基层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市安办复产复工“六个一”要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开门红”“开门稳”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配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调研评定工作。借助年度调研评定,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的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提前做好省对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前期准备工作。3月,省安委会拟对全省各设区市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介入,认真做好资料整理、亮点提炼、精品打造以及查缺补漏,确保迎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