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3月份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日期:2023-04-13 18:08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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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3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50%;死亡3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76.9%;受伤10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44.4%。全市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1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35.3%;死亡3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62.5%;受伤10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44.4%。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

  建筑业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00%。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二、1-3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3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起,同比减少15起,下降36.6%;死亡11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47.6%;受伤18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41.9%。全市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按区域划分。1-3月份,鼓楼区、晋安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永泰县同比“双下降”,闽侯县同比“双上升”,其中台江区、永泰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鼓楼区事故3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台江区没有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仓山区事故2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晋安区事故3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马尾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长乐区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福清市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闽侯县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连江县事故3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闽清县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

  罗源县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

  永泰县没有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高新区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道路运输业、商贸制造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22起,同比减少13起,下降37.1%;死亡6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60%;受伤18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41.9%。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66.7%;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66.7%。

  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4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33.3%。其中建筑安装业1起,死亡1人;土木工程建筑业2起,死亡3人。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3月份,全市除道路运输事故外,未发生其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但伴随着企业进入生产加速期,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易产生安全隐患,引发事故。一是道路运输事故依然高发。与1、2月相比,道路运输事故整体呈上升趋势,且事故起数占全市整体事故达八成以上。4月3日,在福州绕城高速(省高速管辖范围)长乐往青口方向,一辆小汽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与在右侧应急车道上的养护作业车发生碰撞,造成小汽车上成员4人死亡、1人受伤。二是部分县区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事故。1-3月份,福清市已发生5起事故,长乐区各类事故已造成4人死亡,连江县水上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闽侯县与去年同期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现“双上升”。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明、“五一”假期,节日期间出行需求旺盛,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紧盯重点车辆和关键区域,聚焦不系安全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强化路面交通执法,真正整治一批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扎实开展海上安全重点整治月活动。沿海县(市)区、涉水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安委会督导工作组、驻点指导服务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综合采取做实做细船舶档案、加强一线船管站建设、海上屯兵驻守、清理“三无”船舶等措施,严厉打击私自拆卸北斗示位仪和AIS、非法采运海砂、非法走私冻品、非法载客垂钓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补足船舶安全管理漏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海上风险隐患,有效扭转我市海上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三是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我市风险突出的领域环节,扎实开展一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我市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较为集中的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建筑施工、工贸、消防等领域,通过明查暗访、盯守管控以及编制隐患清单等有效方式,全面排查整治一批风险隐患,扎实整治一批问题企业、不放心企业,认真解决一批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体制上的短板弱项。

  四是抓好上级指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整改本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办来榕督查发现的51处问题隐患,并适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防止隐患回潮。同时,要认真分析上述隐患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通过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全力提升我市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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