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2月份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日期:2025-01-27 22:30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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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1-12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2起,同比减少13起,下降12.4%;死亡47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20.3%;受伤74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7.5%。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2起,6人,2伤。

1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25%;死亡5人,同比持平;受伤3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70%。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5%;死亡0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100%;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50%;死亡1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50%。

(二)县(市)区事故情况

1-12月份,各县(市)区均发生事故,福清市、闽侯县、罗源县同比“双下降”,其中,鼓楼区事故7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3起、死亡人数持平;台江区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持平、增加2人;仓山区事故10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持平;晋安区事故11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持平;马尾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长乐区事故8起,死亡6人,同比起数持平、减少6人;福清市事故13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2起、减少1人;闽侯县事故10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起、3人;连江县事故6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3起、死亡人数持平;闽清县事故4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减少1人;罗源县事故4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1人;永泰县事故4起,2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数持平;高新区事故9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5起、减少2人。

12月份,仓山区事故1起,死亡0人;长乐区事故1起,死亡1人。

(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12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建筑业、工贸、工商贸其他、渔业船舶等领域,其余领域暂未发生事故。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77起,同比减少7起,下降8.3%;死亡30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11.8%;受伤73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4%。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33.3%;死亡9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40%;受伤0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00%。(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4起,死亡5人;公路和水运工程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工程事故3起,死亡3人)。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6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33.3%;死亡7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30%;受伤1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80%。(其中工贸事故3起,死亡4人;工商贸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紧盯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一是紧盯旅游景区安全。春节前,要组织对游船(艇)、缆车、索道、救生等旅游设备设施再进行一次安全维护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要突出三坊七巷、烟台山、鼓山鼓岭等重要风景区、网红打卡点等,结合节日历史客流数据,提前研判分析,布置防范措施,优化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紧盯大型活动安全。春节期间,灯展、跨年会、灯光秀、民俗游神、商贸促销等活动频繁。要严格活动审批,加强活动备案、布展检查,强化应急准备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对于人群聚集点提前布置防范措施,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三是紧盯烟花爆竹安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仓库及零售点管理,科学规划销售网点,严格运输、仓储、经营、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要加大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非法经营、销售、存放和燃放等行为,特别是近年新出现的通过网络、微信朋友圈等渠道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抓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教训,打疏结合,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非法拼装改装,打掉一批“黑作坊、黑窝点”,深入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现象”;一方面要加快集中停放和充电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动“人进车阻”硬隔离设施“应建尽建”。此外,要针对电动自行车挤占消防隐患相关诉求件开展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回潮。

(三)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加强冬春季农事用火、畜牧烧荒、扫墓祭祀等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各类森消、专业半专业灭火队伍要靠前布防,各项物资装备要落实落细,护林员等基层网格员要加大巡查劝导,严禁游客携带烟花爆竹、大柱香、竹脚香、纸箔、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和火种进入景区,确保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四)扎实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工作。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大关键要素,滚动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桥梁隧道、穿村过镇、“马路市场”等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要紧盯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两客一危”、网约车、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重点车辆,紧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加大灾害天气风险和危险路段提示,强化“春运”交通安全劝导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营运、农村“两违”、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规超员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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