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楼区(350102-HS-C/H)单元(西洪路沿线局部用地)控规调整的公告
鼓楼区(350102-HS-C/H)单元(西洪路沿线局部用地)规划调整已经法定程序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榕政综〔2019〕2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予以公布。
鼓楼区政府委托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编制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针对4个拟调整为商务办公或商住混合功能用地的地块及凤里路线型优化进行论证分析、确定规划指标,总用地面积约为2.49公顷(约37.35亩)。调整后C-2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按照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控制;C-20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功能用地,按照容积率不大于2.3、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控制;C-1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按照容积率不大于1.02、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控制;H-1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功能用地,按照容积率不大于1.04、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控制
附件:规划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