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北岸洪涝风险区划及地块竖向规划》《南台岛内涝风险区划及竖向规划》规划编制
为响应国家关于“抓紧制定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的要求,我局在2014 年、2015 年结合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分别编制了江北城区和南台岛城区的城市内涝风险图,成果指导了近几年的竖向规划编制和工程规划设计工作。2017 年至今,随着福州城区地块开发和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河网水系、排水管网、规划路网和地块竖向标高等发生较大变化。为此,我局委托福州市规划院集团开展《闽江北岸洪涝风险区划及地块竖向规划》《南台岛内涝风险区划及竖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通过重新划定内涝风险图,对道路和地块竖向特别是对低洼点、重要生命线工程等竖向进行优化调整,从而更加科学地指导未来福州城区的城市开发建设,降低城区内涝风险。
我们按照部门协同、专家领衔方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邀请行业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咨询把关,目前我们已会同编制单位对《规划》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报批稿。主要内容包括: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福州市江北城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部分)和南台岛(仓山区),陆域面积分别为117.9km2、120 km2;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二)规划目标
一般地段的规划竖向基本满足20年一遇的涝水位要求;重要地段、重要设施的规划竖向基本满足50年一遇的涝水位要求。
(三)内涝风险区划结果
江北城区划定内涝风险区3.3平方公里。风险区主要分布晋安河上游东西两侧、解放溪沿线、凤坂河东侧,同时晋安河下游西侧的地块、道路零星分布。
南台岛划定内涝风险区3.39平方公里。风险区主要分布于红旗浦河下游、洋洽河下游、浦上河沿线、飞凤河上游、洪湾河下游、跃进河与龙津河交汇处等河道周边区域。
(四)道路和地块竖向优化调整
1.已建道路现有高程满足20年一遇涝水位要求,与路侧用地协调,规划维持现状;不满足20年一遇涝水位要求的,属于内涝风险路段,规划结合路侧用地高程,抬高标高,如条件受限,应针对该类路段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其防涝能力。
2.未建道路按涝水位规划道路标高,快速路主线、结构性主干路按50年一遇涝水位规划道路标高,一般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按20年涝水位规划道路标高。
3.保留用地原则上维持现状,对于现有高程不满足20年一遇涝水位要求的保留地块,应针对该类型区域细化制定防涝专项方案。
4.未开发建设及更新改造用地按20年一遇涝水位规划地块标高;重要设施用地按50年一遇涝水位规划地块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