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准福建锋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0]61号)等规定,经市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福建锋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具体公示公告信息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栏”。
附件:福建锋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福建锋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1 |
福建锋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50181MA31F4GH77 |
(闽)JZ安许证字[2020]FZ0435 |
2024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