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1号建议的答复
刘荣代表:
《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第13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带动、美好家园、文明铸魂、网格治理、强基固本”五大工程,积极开展新一轮村庄分类,鼓励支持县、乡、村通过盘活农村用地等形式,加快乡村产业发展步伐。
一是推进村庄分类。按照省委农办、省自然资源厅,积极组织县、乡、村开展新一轮村庄分类工作,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努力走出具有福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建立市县两级农办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动机制,指导县(市)区在前一轮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工作协调机构,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任务分工;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有效提升县级业务工作能力,并制定出台市级村庄分类工作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等,按旬调度,统筹推进我市村庄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搭建市县工作交流平台,对县(市)区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难点进行答疑解惑,并梳理存在共性难点问题,强化向上沟通协调,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确保如期完成村庄分类工作,为村庄发展明确方向。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市级乡村振兴星级村建设,鼓励县、乡、村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当地乡村土地现状,合理规划设计、组织实施一批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等乡村振兴项目,并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推进乡村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月度通报、督查督办、末位约谈”的乡村振兴项目全闭环式监督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每月梳理通报乡村振兴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对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所在县(市)区强化整改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够的县(市)区相关责任人员,实行末位约谈,并将结果运用至年度市对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倒逼工作落实,确保乡村振兴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为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建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继续实施“产业带动、美好家园、文明铸魂、网格治理、强基固本”五大工程,努力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深化。
领导署名:蒋维潭
联 系 人:林建火
联系电话:0591-83356964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