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17 09:28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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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雪代表:

关于蔬菜露天种植保险的建议》(第1089号)由我单位会同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积极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发展,持续引导在榕保险机构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优化保险服务,加大保险宣传,实现保险业务持续增长。在经济作物方面,我市从2013年开始率先启动蔬菜种植保险,财政给予一定保费补贴,近十年来,保费呈持续增长态势,2022年度全市特色农业保险(种植、食用菌、低温气象指数)实现保费2120万元,拨付市级财政保费补贴424万元,其中,露地蔬菜投保3135亩,市级保费补贴7.0675万元。主要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

持续推进在榕保险机构提升创新能力,加大保险产品供给,推动在榕保险机构根据县(市)区产业特点创新推广特色农业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1、在险种方面,2013年我市在经济作物中率先启动蔬菜种植险种,到2023年逐渐扩大到涵盖水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方面的种植险种;同时运用指数型保险产品易识别的优势,在传统险种基础上推出各类指数型保险,如茶叶、枇杷、橄榄等低温气象指数保险、龙眼风灾气象指数保险,大幅提高了赔付速度,避免了理赔中出现的纠纷问题,提高保险工作效率。2、在险种推广县域方面,从最开始在福清、长乐开始推广蔬菜保险,到2023年扩展到连江、永泰、罗源、马尾、闽侯、闽清等共8个县区都开展了各种经作类险种,极大满足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二、加大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

1.近年来,为扶持农业生产,解决种植生产中出现的因灾损失问题,根据农业保险条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政府引导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省、市、县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性农业险种并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目前对经作类险种,省、市、县三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是30%、20%、30%,农户实际只承担20%保费。2.为应对大灾造成的巨大赔付压力,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解决保险经营亏损、保险机构“不愿保、不敢保”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保险机构承保积极性,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局出台了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319号),文件规定,市、县两级财政各出资设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补助金,用于大灾风险发生时对保险机构的补助。市、县两级补助金额封顶为3000万元和1000万元,规定赔付率超过150%后启动大灾风险补助。这几年在蔬菜大棚保险、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食用菌保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险机构减轻了大灾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

三、提升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服务水平

1.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出台的保险方案,露地蔬菜从2017年开始就加入到蔬菜种植保险的标的范畴,目前最新执行的保险方案是由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出台的《关于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规〔2021〕1号),文件中规定,特色农业(种植)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种植棚架及棚内种植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作物。露地种植的蔬菜、莲籽、葡萄等作物”。投保条件是: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或以乡镇、村委会为单位联户投保;露地蔬菜种植规模在10亩以上,采用的品种在当地种植1年以上;保险期限从定值开始到收获结束为止;投保标的包括露地果菜类蔬菜(含茄果类、菜用瓜类、果用瓜类、豆类等蔬菜)和非果菜类蔬菜(含绿叶菜类、白菜类、甘蓝类、芥菜类、根茎类、葱蒜类、水生菜类、薯芋类等蔬菜)。省、市、县三级财政对露地蔬菜种植保险给予80%的保费补贴,农户交纳20%保费。目前我市已实现投保的露地蔬菜品种有:福清平安承保的胡萝卜,永泰人保承保的芋头,闽清人保承保的西红柿。

2.目前长乐区经省农业农村厅遴选的承保保险机构有国寿财、平安财、太保财三家保险公司,经县农业主管部门、保险公司咨询反馈,目前在长乐区这三家保险公司都没具体开展此项业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长乐区露地蔬菜种植对应的农户比较分散、广泛,农户主动投保意愿低;保险公司实地勘测困难,由于种植露地蔬菜品种的多样化,需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每个品种都要制定相应的保险条款,推广难度较大。为此,我们将积极引导保险公司深入长乐区广泛调研该产品,在收集完整信息后由其向上级公司申请开展此项业务,尽早为长乐区露地蔬菜种植提供保险服务。

四、加大露地蔬菜种植保险宣传力度

    1.引导在榕保险机构制定农业保险相关品种细则,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宣传特色活动,加大农业保险知识宣导力度,同时在监管允许范围内开发推广农业保险创新产品。2.督促在榕保险机构对在保农户进行相关风险预防及减损的宣传,通过实地勘察、农户回访等方式,确保承保真实性,降低理赔难度。3.县、乡基层农业主管部门及相应的行业组织,要对露地蔬菜种植出现的各类风险特别是自然灾害,加强相关事前种植防范和事后生产补救措施的宣传,积极开展种植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种植水平,提高蔬菜产品品质与产量;同时配合保险机构加大对露地蔬菜保险推广力度,增强农户保险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渗透保险理念,化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提高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户种植收入,保证蔬菜生产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实施乡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领导署名鲍瑞坊

     人:杨文文

联系电话:83811817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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