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19 16:19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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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翼代表:

  《关于促进福州海洋经济发展的建议》由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推进传统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1.在探索海上养殖方面。制订支持深远海养殖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推动“百台万吨”深远海生态养殖项目发展;全国首台入级CCS(中国船级社)半潜式渔旅融合养殖平台“闽投1号”投入运营,新建成投产“乾动2号”平台,累计投产平台11个,数量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展养殖运输船建造和管理试点,解决深远海平台活鱼转运、转场难问题。下一步将加快建设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参与建设,争取更多的养殖平台落地福州。鼓励发展桁架类养殖平台、重力式深水网箱“1+N”组合发展的养殖模式,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研究,引进、筛选适合我市海域、经济价值高的深远海品种,并试点推进深远海渔旅融合发展。

  2.在发展远洋渔业方面。加快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推动远洋渔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保持综合实力居于全国前列。新引入远洋渔业企业1家、远洋渔船6艘,更新改造远洋渔船13艘,全省首艘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完成主体建造。下一步将大力度支持远洋渔业企业稳生产、延产业链、拓新渔场,持续巩固大洋性远洋渔业,拓展过洋性远洋渔业,推动远洋企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在培育特色水种产业方面。出台水产种业振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推进水产种业“5个10”工程,推动海带、紫菜、绿盘鲍等特色种业科技创新。全市获评省级水产良种场5家,组织2家申报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推选水产种业一线“土专家”20名。“福鲍一号规模化繁育技术及推广示范”项目取得成功,累计规模化繁育苗种400多万粒。下一步将落实市水产种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5个10”工程,重点谋划推动产学研中心基地建设,升级改造2个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1个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创建2家市级以上水产良种场。

  4.在推动涉渔重点项目方面。2023年,全市41个海洋渔业重点项目列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年度项目库,年度完成投资38亿元,有利带动我市海洋渔业项目建设。目前我局正在构建2024年度示范区重点项目库,征集了35个海洋渔业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2亿元。下一步,示范区年度项目库待市政府审定后将印发实施,并全力推动入库项目建设。

  二、推进海洋工业链强链扩链

  1.做强优势产业。一是临港工业基地做大做强。持续打造以万华化学、中景石化、坤彩科技为龙头企业的江阴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以申远为龙头企业的连江可门高端新材料产业基地,以中铝瑞闽、祥鑫铝业为龙头企业的铝基新材料产业基地,以大东海、罗源闽光为龙头企业的绿色高端钢铁新材料产业基地,2023年临港规上工业实现总产值7134亿元。下一步将以万华化学为龙头,引入万马一体化、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等上下游配套项目。以申远新材料为链主,推动申马、合盛气体等项目建设。以溥泉、祺添新材为依托,建设全球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基地。加快祥鑫合金铝新材料,迈特新耐腐蚀铝合金项目建设,延伸铝精深加工产业链。推进大东海高端精品钢铁技改、罗源闽光产能置换等项目建设,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二是风电装备基地初具规模。目前,全市建成5个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45.34万千瓦,累计投资约300亿元。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基地动建,全球单机容量最大、叶轮直径最大的18兆瓦海上直驱风电机组顺利下线,2023年风电装备产业链实现营收82亿元。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基地、三峡风电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加快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运用,打造集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维护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2.做大新兴产业。一是打造海洋信息服务业高地。福建及海峡地震观测网、海联网应用示范中心、海电运维智慧海电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成投用。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为平台,加强与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合作,推动海事大数据成果转化。发布全国首幅渔业专题电子海图,成立智慧海洋空间数据产业合作联盟,促进海洋数字经济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下一步将支持达华智能在东南亚、拉美、欧洲国家开展海洋卫星通信业务,打造海丝卫星应用产业基地。依托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海上风电智能运维信息化系统等,打造海洋导航、环境监测、海洋物联网等应用服务平台。二是打造海洋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印发《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以滨海新城、高新区和仓山生物医药产业为载体,推动新北生化生物医药基地、吉特瑞医用材料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突破海洋药物研发关键技术,全球首个用废弃牡蛎壳研发的骨填充医用材料成功上市。下一步将聚焦鱼油提炼、海藻生物萃取、海洋生物基因工程技术,引育一批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新北生化医药基地、吉特瑞二期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发海洋创新药物和生物制品,推进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建设。

  三、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1.强化海洋空间管控。一是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在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生态保护区2668平方公里,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重要河口、重要滨海湿地等重点区域生态动能不降低。二是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新增围填海,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同时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海岸线资源情况,对已整治修复后可具有自然岸线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岸线,纳入自然岸线资源储备数据库。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陆海统筹规划管理,推进海岸建组后退线规定工作。

  2.强化入海排口综合整治。印发《加强如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推进入海排口整治。核实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信息,开展海水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多部门联动,推动入海沟渠“除黑消劣”治理工作。2023年,我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82.1%,其中海水养殖类整治完成77.5%,入海沟渠“除黑”完成83.3%,“消劣”完成64.4%。

  四、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1.保障项目用海需求。成立用海服务专班,建立各行业项目用海服务保障清单,开展现场用海要素保障服务活动。2023年,全市共审批用海项目34宗,面积1120公顷;完成用海预审9宗,面积1072公顷,为海上风电、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要素保障。下一步将建立“领导包案+专班服务+专人负责”服务机制,强化对接协调,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要素保障活动,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报批堵点难点问题。

  2.完善海上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近年来,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公安、海警、海事等相关单位研究出台《福州市“封港清查”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等多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下一步将加强与交通、水利、公安、海警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探索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机制,通过以“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方式,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齐抓共管,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3.健全海上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福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修订了《福州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和《福州市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全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做好海上各类海洋观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并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举措做好海洋灾害科普宣传。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不断完善我市海洋灾害综合体系建设,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五、推进海洋文旅产业发展

  1.发展特色滨海旅游。连江环马祖澳滨海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环福清湾旅游度假区着力发展海水温泉旅游,“两马”航线复航开行,航班频次逐步恢复常态。沿海县(市)区持续举办“开渔节”“数字音乐节”“冰饭节”“地瓜嘉年华”“海洋文旅研学导赏”等主题活动,吸引各地游客前来游览。

  2.发展休闲渔业产业。突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条件、休闲渔业优势和人文特色,因地制宜建成一批集垂钓、游乐、观赏、餐饮、度假于一体的省、市休闲渔业基地。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13个,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3个,环定海湾休闲渔业旅游带正在逐渐形成。落实《福建省休闲垂钓渔业船舶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休闲垂钓渔业船舶规范管理,促进休闲渔业发展,截至目前,连江县审批休闲垂钓渔业船舶5艘,登记在册2艘;长乐区审批休闲垂钓渔业船舶5艘,都处在建造中。下一步将加快打造一批集垂钓、游乐、观赏、餐饮、度假于一体的省、市休闲渔业基地。

  3.推动海洋旅游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6个海洋旅游项目列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重点项目库,总投资45.7亿元,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年度投资计划圆满完成。2024年,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8个海洋旅游项目拟列入示范区年度项目库,总投资66.7亿元,待市政府审定后将印发实施,并全力推动入库项目建设。

  领导署名:陈明东

  联 系 人:余钦明

  联系电话:15******681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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