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59号建议的答复
游宏艳代表:
您关于《加快我市油茶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559号)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油茶产业的发展,将油茶产业作为山区林农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积极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截至2023年底,我市茶油产量3393.5吨,其中小作坊211家,年产油量2803.5吨,占比82.6%;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6家,年产油量431吨,占比12.7%;其他加工企业5家,年产油量159吨,占比4.7%。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油茶林建设。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我市2024年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并根据《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林文〔2023〕82号)文件精神,合理利用规划造林地、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松材线虫疫区采伐迹地等各类资源,推进油茶林建设。一方面,充分依托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加大对闽43、闽48、闽60等闽优系列油茶良种培育力度。采用轻基质容器生产线育苗方式,提高育苗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坚持良种良法造林、加快低产林改造,采取更新改造、嫁接换冠、抚育改造以及补植、整形等丰产栽培措施,提高油茶单产水平,切实保证“造一亩、成一亩”。2023年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抓好2023-2025年全市油茶生产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全市计划新造油茶林2.45万亩,低改7.145万亩。至2025年,实现全市油茶林种植面积27.66万亩,产能0.61万吨目标。
二、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经营主体通过林地流转、租赁、合作、入股等方式,投资油茶产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林农增收。一方面,在省、市专项补助基础上,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油茶产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完善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金融资金积极支持的油茶产业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2024年种植油茶省级补助900元/亩、市级补助300元/亩;低产林改造配套省级补助300元/亩、市级补助100元/亩。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发展油茶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油茶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建设,推进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目前,我市已培育油茶生产经营专业合作社132家、家庭林(农)场22家,开展省级标准化建设7家。下一步,我市将加强与邮储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加大对油茶金融支持。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发展“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油茶种植、加工、品种推广方面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生产组织化、规范化程,提高经营效益。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全市现有茶油生产加工龙头企业5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永泰三状元牌山茶油”、“丰盛农林山茶油”先后获评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下一步,我局积极对接林业重点企业进行龙头企业培育和品牌创建政策宣传,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打造油茶特色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增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和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卢占忠
联 系 人:王文锋、李昌龙
联系电话:83311247、83815305
福州市林业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