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类别:A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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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16号建议的答复 |
卞伟忠代表:
《关于乡村振兴渔村渔排厕所的建议》(第10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赴宁德考察调研。2019年7月,我局带领连江县、福清市、罗源县渔业主管部门相关同志组成的考察组赴宁德福鼎市调研学习海上厕所排污经验和措施,随后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推进我市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当年10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对宁德福鼎市海上厕所项目考察调研情况进行研究,推动我市海上厕所革命。
2.开展试点示范。鉴于渔民群众海上生活习惯已经形成,2020年我局选择养殖大县连江县、罗源县作为示范县,分别在示范县选择1-2个点(共3个点)开展试点工作,并由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对排放后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为后续推广海上养殖环保厕所积累经验。
3.研究排放标准。根据海上厕所试点工作情况,我局于2021年5月组织召开福州市海上水产养殖环保厕所排放有关问题专家咨询会,邀请生态环境、水产养殖专家,以及市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和罗源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鉴于目前尚无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适用的排放标准,现场会议形成咨询建议,可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7-2002)》暂时作为海上渔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氨氮和总磷排放标准的参照文件。
感谢您对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林海涛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