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28 11:53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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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A类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

 

陈忠杰代表

《关于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02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领导牵头成立‘海上福州’建设专班”的建议

一是完善海上福州工作机制。成立打造海上福州国际品牌项目指挥部,市委副书记陈云水担任指挥长,林治良副市长、郑彧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形成一月一协调、双月一碰头、季度一分析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开展调研,推进问题协调解决。同时,配套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涉海政策汇编,形成系统完善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海上福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深远海养殖产业链工作机制。制定《推进深远海智能养殖产业链工作方案》,由张定锋常务副市长担任链长,相关市直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担任副链长,省船舶工业集团、闽投深海养殖装备、鑫丰船业、宏东渔业、天马科技等企业作为链主企业。通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用海需求、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举措,推进深远海智能养殖,开辟外海养殖新空间。

二、关于“组建主营海洋经济的市属国企”的建议

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海上福州”战略部署,积极推动所属企业发挥国企担当引领作用,积极参与远洋渔业相关产业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左海集团权属福州市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参与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单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粗芦岛核心区项目(一期)总投资12.82亿元,拟于2025年底投入运营;明月郡住宅小区项目(一期)总投资1.9亿元,拟于2024年底交付使用;海产品加工生产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二期)总投资10.14亿元,目前处于交地阶段。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推动相关所出资企业积极参与海洋经济发展建设。围绕服务“四大经济”,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海洋经济相关产业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力度;鼓励市级产业引导基金投向海洋经济相关产业,最大程度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推动海洋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三、关于“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作用”的建议

一是突出两大战略。鼓励有实力、抗风险性强的大企业开展深远海智能养殖。在定海湾等大海域集中布局、连片开发深远海养殖。二是突出高品质战略。加快成立产业联盟,以技术创新、产业进步为目标,突出高品质、高附加值鱼种养殖,避免低端无序竞争,合力把产业做优。三是突出大营销战略。坚持做大做强营销链,打造有影响力的销售终端品牌,依靠品牌带动市场销售。四是突出延链补链强链。不断提高水产品加工的技术含量,开发多元产品,在精、深上下功夫,提高水产品价值,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鼓励支持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海洋生物医用材料、海洋功能食品等方面企业做强做优,大力引进一批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医疗器械、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企业及产品,填补我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短板。五是突出福建特色。福建在全国首创统一融资、统一建造、统筹租赁新模式,由福建投资集团建造超47万m3 水体的养殖装备,以优惠价租给养殖企业,并进一步在产业园建设、涉海金融服务等海洋经济全产业链发展。依托省开展深海装备养殖试点,主动对接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公司,通过租赁争取更多的养殖平台落地福州。六是突出经济适用。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参与建设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重点支持发展桁架类养殖平台、重力式深水网箱“1+N”组合发展的养殖模式,带动渔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四、关于“陆海联动,先行先试”的建议

一是优化深远海养殖用海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基础上,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指导连江县开展深远海养殖规划修编工作,加强深远海养殖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加快海域出让流转。同时,对选划的深远海养殖区,由连江县统一开展整体海域使用论证。二是鼓励养殖装备研发与建造。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通过技术创新,研发、建造针对深远海养殖的抗风浪养殖装备、水下清洗机器人、自动精准投喂、机械化聚鱼收获、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等重点技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提高深远海养殖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三是加强种业科技创新与支撑。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深远海养殖生产经营企业联合,实施水产种苗育繁推一体化工程,建设种苗培育中心与支撑服务平台,全面改造与提升苗种繁育软硬件设施,培育适合本地深远海养殖的当家品种,大力推进渔业种业产业化。四是推进渔旅产业融合发展。以“闽投1号”渔旅平台的投用为契机,研究制定推动深远海养殖实现跨界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安全监管办法,探索构建“深远海装备+渔业生产+文化旅游”的现代休闲渔业发展模式。五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近几年共争取市下达财政资金4900万元,专项支持连江县发展桁架类养殖平台。同时,为加大深远海养殖产业奖补力度,我局借鉴国内相关地市经验做法,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关于支持深远海养殖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送审稿)于2023年10月上报市政府。六是支持连江县开展机制创新。支持连江县在全国率先参照“养殖船”对桁架类养殖平台开展产权登记试点服务工作,解决了桁架类养殖平台难投保、难贷款等难题,累计共发放8本所有权证书与国籍证书。指导支持连江县在省内率先制定深远海“百台万吨”养殖运输船试点工作方案,解决桁架类养殖平台活鱼转运、转场困难等难题。

领导署名:林海涛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4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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