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28 22:3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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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丰代表:

《关于允许茉莉花在一般耕地上种植的建议》(第1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州是世界茉莉花茶发源地,茉莉花是福州市花。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关于“三茶”统筹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福州茉莉花茶这一特色农产品培育为抓手,着力推动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融合发展。目前,福州茉莉花茶荣获三大地理标志保护,2014年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22年福州茉莉花茶窨制工艺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福州是全国唯一同时获得这两项世界级荣誉的省会城市。

茉莉花作为福州茉莉花茶的主要原料,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市茉莉花种植面积一度高达十万亩,而现有茉莉花种植面积不到全盛时期的十分之一。2014年市人大专门颁发《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茉莉花种植基地实行分级保护。为鼓励茉莉花茶产业发展,我市先后出台《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关于推进福州茉莉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福州市市树市花市果保护与发展工作方案》等政策,奖补新植茉莉花,力促在两江四岸等荒滩杂地发展茉莉花种植。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卫片执法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对于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出台之前种植的,基于历史上并未明确禁止种植,同时茉莉花浅根系特征并不会破坏耕作层,且为了保护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不作硬性要求拔除。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落实《福州市市树市花市果保护与发展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两江四岸”茉莉花种植计划,引入龙头企业进行规模种植,整体运营,从而盘活荒滩杂地,切实完成茉莉花种植规划任务目标。强化分级保护,根据《福州茉莉花茶保护规定》等政策文件,将分级基地保护及茉莉花种植纳入县(市)区绩效考评范畴,强化刚性约束。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张宏彦

     人:陈济忠

联系电话:0591-8870035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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