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答复
江铭福代表:
《关于关于明确村居行政区域界线的建议》(第10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中央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2014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落实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我市部署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通过狠抓工作落实、分类精准施策、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解决了一些承包农户因证书信息错漏、矛盾纠纷未解决等原因未颁证未确权的问题。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3.51万本。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了农户间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也解决了一些村与村或者村组之间界限问题。对农村承包地涉及“飞地、插花地”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保持稳定的原则,凡“飞地、插花地”无权属争议的,按原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涉及本县域、市域和跨市域范围的“飞地、插花地”,分别由县、市、省确权办牵头,相关乡镇(街道)、村组配合测绘作业单位按原承包关系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10个县(市)区和福州高新区土地确权成果数据库(以村为单位)全面实现与农业农村部汇交成功。
下一步, 我局将继续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工作,并与自然资源、民政、统计等部门一起,强化联动配合,共同落实好村居行政区域勘界工作。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斌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83811806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