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66号建议的答复

榕司〔2024〕48号
日期:2024-05-09 11:13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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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斗平、张宇等代表:

  《关于加强福州市高空抛物坠物管控力度,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的建议》(第15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两位代表在提案中针对我市在加强高空抛物坠物管控力度,有效防范事故风险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我们重要的启示,值得深思。

  建议中涉及我局分办业务为加强法律公德宣传教育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相关法律法规普法的主管责任部门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市城乡建设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梳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具体举措如下:

  一、线下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民法典。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年度全市普法工作要点,每年在全市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主题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市共开展百余场活动。2023年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通过“七彩健步走”互动形式,组织开展“‘法’护有福之州 ‘典’亮幸福之城”福州市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目前正在筹划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届时将加载杜绝高空抛物坠物,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等内容,整合相关主管部门的力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线上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推广民法典。根据《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线下线上相结合,全市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市司法局在“法治福州”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图说民法典”栏目和“民法典”日签栏目,今年5月将突出重点、不定期推送包含杜绝高空抛物坠物,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等内容的“民法典”素材,向社会大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公民自觉提升社会公德、法治观念。

  三、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将“杜绝高空抛物坠物”宣传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责任清单,推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开展好民法典相关内容的普法教育工作落实。同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杜绝高空抛物坠物,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相关内容的民法典宣讲活动,提高民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元武

  联 系 人:林航武

  联系电话:13******222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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