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9号建议的答复

榕司〔2024〕49号
日期:2024-05-09 11:24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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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敏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对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及保护的建议》(第1299号)收悉。我局为分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福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夯实法治保障、回应企业法律需求、做优法律服务上持续发力,强力护航中小企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服务企业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近年来,我局在全市企业广泛建立职工法治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律超市)、法治文化展示室、法治文化长廊等,融法治元素于企业文化;在企业园区和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仲裁联系点、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站等,实现由“进”到“驻”的转变;全面推动“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深入企业开展宪法、民法典及《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树建成了福清市新福兴工业集团、马尾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仓山区金山御景商务中心、仓山区春伦集团、仓山区宁顺海运有限公司、长乐区金源纺织集团、台江区蒲公英创业园等法治企业示范点22个。其中,仓山区金山御景商务中心是全省首个市级法治企业创建示范基地。该基地设置有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法治书吧、法治文化园、法治沙龙和阳光法治长廊等多个功能区。福州市仲裁委、仓山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仓山法院金山法庭、仓山区市监局服务站先后入驻基地,搭建形成庭审、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平台,成为全国首家仲裁功能法治园区,也是我省首家集“调解、仲裁、诉讼”三大纠纷解决机制于一体的“法治企业园区”,已承接金山法庭的诉调对接案件200余件。基地建成后,以点带面,辐射周边,有力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者与企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向辖区内及更多的企业推广可复制的法治企业创建模式,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以回应企业法律需求为目标,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我局积极与市工信局、市律师协会充分沟通协商,于2023年11月24日联合印发《“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由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信部门、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相关企业法律服务。市级层面,由市律师协会依托公司并购重组、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等专业委员会组织专业律师成立律师团队;县级层面,属地12个司法局已分别与县工信部门对接,工信部门反馈专精特新企业49家,有关律师团队将主动深入各企业,找准法律服务点,因企施策,扎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常态化。

  三、以公益法律服务为抓手,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我局以148品牌创建作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线上热线、网络平台,线下实体平台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全市建成1个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1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不含高新区)、2688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实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服务进驻中心和工作站,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率实现100%全覆盖,此外,全市已经建立10个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5个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开通7*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联动12345、公安110等外部相关部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无间断、不打烊”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以规范执法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局持续拓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涵盖的行政执法领域,对纳入清单管理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切实推进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行政执法。目前,福州市共有城管、档案、公安、粮储、林业、农业、人防、商务、统计、文旅、应急、资规、公积金、市场监管、海渔局、交通、新闻出版、卫健、医保等15个领域已编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涉及执法事项293项。实施清单以来相关部门适用清单已办结不予处罚案件43604件,减轻处罚案件357581件,从轻处罚案件5509件,免于行政强制案件2534件,减免处罚金额约5145.76万元。加大涉及民营企业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重点清理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建新

  联 系 人:曹清华

  联系电话:0591-83321233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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