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21 16:0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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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萍代表:

《关于乡村振兴发展的问题与建议》(第1337号)由我单位会同市人社局、自规局、财政局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强调以规划做引领。我市出台了《福州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建设产业融合的农业发展区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畜禽、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竹木花卉等我市七大特色产业,力争“十四五”末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3000亿元,持续打造一批含全国百亿强县、十亿强镇、亿元村的优势产业集聚区。结合我市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做好村庄规划引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近年来,市自规局积极指导县市区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依据村庄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农村各项产业,并预留产业用地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优先满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需要。截至目前,我市完成1152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全面的规划支撑。

(二)持续完善产业链条。持续做优一产、做大二产、做活三产,不断延伸产业链,积极引导依照“基地+农业经济合作社+农户”模式创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大力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造和升级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装备,同时引导农产品加工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创新农产品营销流通模式,大力发展产销联盟,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多措并举畅通流通渠道。积极开展休闲农业、美丽乡村、水乡渔村、森林人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等创建活动,发展研学教育、田园养生、亲子体验、拓展训练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精品路线。实现种养产一体化发展打造与休闲三产融合发展。

(三)突出经营主体带动。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带动更多民间资本投入乡村产业发展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行动,推动龙头企业构建“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大产业+小业主”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全省率先安排专项资金对四类园区建设项目进行扶持,采取认定与奖补分开的方式,从2023年-2026年每年安排预算对四类园区的项目按比例进行补助,撬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社会投入等各类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培育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制定了《进一步扶强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按照行业分别梳理了现状、存在问题和重点发展方向,并整合提出了扶持措施,同时还制定了建立领导挂钩机制、搭建科技共享平台及强化督导考核等三项保障措施,旨在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4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产值达1103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8家、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百强企业26家,数量均居全省首位针对农业企业贷款难问题,开展新一轮“政府基础风险金”项目,贷款利率降为基准利率,手续费从1%下降到0.6%,采取“政府+银行+担保公司”模式,新增龙头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贷款44笔1.61亿元,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纾困贷款”、“乡村振兴贷”等金融产品,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加强乡村人才培育。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关于福州市加强乡村人才振兴七条措施》,会同组织、教育、卫生、科技、规划等部门共同提出七条措施,在引导人才到乡镇一线工作、加快补齐乡村人才短板、完善人才向乡镇一线流动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措施做了重点加强,着力推动人才、智力、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激活我市乡村振兴的内生活力。依托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营造浓厚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氛围。进一步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外出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落实好创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2023年新增农村创业担保贷款87笔1613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7 万元。开展“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扶持活动,资助返乡入乡优秀创业项目51个243万元。面向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广泛征集成立我市创业导师库,现入库专家136名。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市财政拨付“政府基础风险金”2000万元,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承贷银行按风险金金总量的10倍以上额度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截至2023年底,项目已累计放款160笔、金额53411万元,一定程度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支持成立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下达农业信贷担保补助资金4600万元,鼓励相关县(市)区成立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贷款融资提供了便利,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三是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贷,加大中小微农业企业金融支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5单位印发的《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实施暂行办法》,从2022年起,全省金融机构依托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借助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提供贷款风险补偿作为增信手段,通过“快服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中小微农业企业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推进三产融合。扶持发展预制菜、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成立佛跳墙协会。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大对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培育,今年力争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3个。持续优化县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布局,以建设现代物流城为抓手,加快推进特色冷链物流设施体系建设。重点打造一批产业强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福清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升级发展和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

(二)做大特色产业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紧紧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发展的突破口,把乡村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各地实际,着力培育园区内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做大做强水产、畜牧、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竹木花卉等我市七大特色产业和种业。开展水产及畜禽产业提升行动、果树及食用菌提质增效行动、蔬菜大棚设施及茉莉花基地建设行动、生态茶园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园区主导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

(三)拓宽融资渠道依据《福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政府基础风险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设立“互助资金池”,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帮助农业龙头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下达农产品加工生产线设备奖补资金和龙头企业奖补资金,同时,推荐一批企业向省厅争取乡村振兴贷,有效缓解了农业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四)健全利益联结。按照“共建、共享、共治”的理念,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多种类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构建“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大产业+小业主”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收益。

(五)完善经营体系。加大培育力度,打造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梯队。开展“家庭农场提升行动、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落实“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发展新十条”等强农强企政策,力争到2025年,年销售收入(产值)10亿元以上农业企业达到50家以上,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场40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300家以上。围绕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和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在肉蛋奶、果蔬、预制菜等领域,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实施家庭农场提升行动,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构建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人:林浩磊

联系电话:0591-83321638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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