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17 16:0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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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成代表:

《关于出台我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的建议》(第14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建立项目清单。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8号)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是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产品产地市场、种源研发生产、电子商务、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科普及配套设施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安排清单项目用地。我市于年初下达梳理核定一二三产融合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项目清单作为项目报批的前置条件,对照工作要求对县域内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再次梳理,并会同县级自然资源、发改部门建立县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

(二)进行优化调整。梳理通知下达后,各相关县区(市)积极梳理申报,并同时发函给县级自然资源、发改部门请求共同审定。截止目前共收到114个项目,计划年度投资10亿元,用地总需求3152亩,其中农转用审批面积1011亩。由于项目清单按季度动态调整,我局咨询省农业农村厅工作人员并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对部分不成熟、不属于一二三产融项目、未经县级自然资源、发改部门共同审定的项目进行删减,删减后首批申报的一二三产融合项目清单中共49个项目,计划年度投资4.7亿元,用地总需求1736亩,其中农转用审批面积367亩,项目主要涵盖农村休闲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产品产地市场、科普及配套设施等四个方面。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市将高度重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的建立工作,协助省级部门建立出台我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清单,并实时跟踪各县(市)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线索,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要求将乡村农业观光、文旅综合、农旅结合等业态的景区接待中心、露营地接待中心、乡镇企业(生产型或总部经济)、农村民宿等项目纳入清单范围,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并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遗漏的进入省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清单,满足项目用地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条件。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人:林浩磊

联系电话:0591-83321638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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