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答复类别:A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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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3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的建议》(第133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针对此建议,已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落实日常监测。我局结合福州市水产养殖现状,制定《福州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具体监测任务数、监测品种和检测项目,系统安排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历年来全市完成各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3500批次以上,监测合格率98%以上。
二、加强执法检查。一是推行减量用药,加强投入品监管,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2024年以来,福州市辖区共开展水产品质量检查188次,出动执法人员554人(次),检查养殖场296家(次)。二是组织开展市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5%水产养殖主体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三、组织宣传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养殖从业者、检测人员、县级渔业部门及乡镇管理人员等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通过药残限量规定讲解、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等,增强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帮助养殖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限量意识。二是组织县(市)区结合福州市“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水产品安全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材料、政策解读等方式,进一步科普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知识,提升养殖从业者依法依规开展养殖生产意识。
四、开展专项行动。为进一步保障2025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市组织开展“两节”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一是印发《“两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对养殖主体“三项记录”登记情况,药品、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执法检查21次,出动人员57人,检查企业41家。二是组织对7个重点品种、年货节参展企业、本地主养品种等开展专项监测,全市共开展“两节”期间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快检74批次,检测合格率100%。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持续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地水产品。一是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执法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禁停用药以及不执行限用药物休药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查处结果进行公开,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和教育警示作用。二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增加对批发市场重点水产养殖品种抽检批次,通过两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保障水产品从产地到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三是通过线下授课、媒体宣传、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和养殖业主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水产品质量安全。
领导署名:林海涛
联 系 人:孙煜煊
联系电话:83335149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