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91号建议的答复
林明霞代表:
《关于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的建议》(第14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婚俗改革工作,将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作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内容,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导 营造浓厚氛围
2024年我局印发《福州市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清单》,由市委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社工部、市委网信办、市中院、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等9部门共同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整治。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高额彩礼的危害,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俗,开展以“婚事简办,文明嫁娶”等为主题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引导婚姻当事人建立简约文明的新型婚俗观。举办“文明大篷车”进社区系列活动,文明实践志愿者围绕红白喜事应简尽简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摈弃不良习惯,弘扬文明新风。举办“有福之州 文明相伴”福州市公益广告征集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倡导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的公益广告宣传作品。运用AI科技等创新手段,制作文明新风宣传歌曲《文明是福 福进万家》,通过网络平台及广场舞群体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尚。加强网络文明宣传,2022年以来,福州文明网发布移风易俗婚娶宣传主题稿件287篇。编撰《我身边的移风易俗故事》,讲述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移风易俗故事,让宣传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通过讲座、展览等形式,提高农民对传统婚俗的认识,为强化阵地建设,确定鼓楼区及福清市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长乐区为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地区,通过试点以点带面破旧俗、转观念、树新风,积极推进婚俗领域移风易俗,打造婚礼改革“福州样板”。
(二)发挥示范引领 推动移风易俗
注重发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等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求他们带头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通过他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身边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婚俗风气。指导乡村开展新一轮村规民约修订,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深化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针对整治农村高额彩礼等问题完善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内容。2024年,全市共有2086个村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修订率达到100%,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均体现移风易俗、喜事新办、抵制高额彩礼等相关内容。如仓山区先锋村村规民约中提出“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闽侯县叶洋村村规民约提出“红白事、应节约、不浪费、不攀比”,闽清县后垅村村规民约提出“丧事要简办,婚事要新办,无事酒不能办,自觉做到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
(三)加强法治保障 规范婚俗行为
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婚俗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委网信办、市中院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了解高额彩礼的法律风险;对于因彩礼引发的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和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福州市妇联引进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发挥基层妇联、司法、公安、综治等部门联动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婚姻家庭经营指导、纠纷调解等多元服务,市县两级妇联共妥善接待处理咨询、诉求件400多件,预防因高额材料引发家庭纠纷隐患升级转化为恶性事件。落实党员干部报备制度,要求村(社区)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属地报备原则,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带头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不良习俗,在基层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遵德守礼、文明办事的良好风尚。今年以来,全市村(社区)干部共计落实报备制度2599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深化推进:
(一)深化宣传引导,转变思想观念。开展“文明婚俗进万家”专项行动,制作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内容,重点面向农村青年群体传播。将婚俗改革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推广“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通过道德评议、积分奖励等方式激励群众参与。
(二)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推动出台地方性《婚俗礼仪规范指引》,明确彩礼金额、宴席规模等参考标准,倡导“限高托底”。探索建立婚姻消费公示备案制度,对高额彩礼、铺张浪费行为进行劝导和公示。
(三)优化服务供给,丰富婚俗载体。扩大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普惠性婚庆服务覆盖面,联合文旅部门推出“婚俗改革示范景区”,提供特色婚礼场地和优惠政策。联合高校、企业开发婚俗文化创意产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简约婚礼模板。
感谢您对婚俗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凝聚政府、社会、家庭多方合力,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新风。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蒋维潭
联 系 人:周晓欣
联系电话:83352504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