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福州市流浪猫管理的建议》(第1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流浪猫管理机制方面
近年来,随着人们饲养宠物数量越来越多,城市流浪动物的数量也相应增多,政府部门对饲养宠物的相关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视。目前,我市已立法出台了《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和养犬人主体责任,已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对猫等宠物的管理,法律法规尚未有明确、详细的职责分工和规定。在现有情况下,我局将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有关部门推进立法进程,并参照《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职责,做好猫、犬等动物的产地检疫工作、免疫管理工作。
二、关于加强流浪猫源头防控方面
我局将结合城市养犬管理,加强宣贯,科学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向公众普及流浪猫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流浪猫问题的认知水平,倡导社会公众科学养宠,文明养宠,增强养宠群众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猫等流浪动物的产生,科学防控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鼓励、支持福州市畜牧兽医学会小动物诊疗分会组织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医疗救助、免费义诊等活动,在公开场所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普及宣传狂犬病及其他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共卫生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流浪猫问题的关注,希望您继续为推动该项工作给予支持。
领导署名:朱裕富
联 系 人:杨德产
联系电话:8333936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