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23311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7-20 16:39 来源: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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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曾政林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建议》(20233110号)的提案收悉,您对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感谢对福州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作为该提案的独办单位,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推进建议的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提升中介管理,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良性发展
  1.建立中介机构通报制度。根据《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建立中介机构通报制度,每年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行为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视情开展通报。今年3月份,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对部分中介机构予以通报的通知》,我局将通知推送至各县区科技管理部分,要求在辅导、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时引导企业选择规范的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强引导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2.加强中介机构辅导。召集22家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交流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就评审和核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做解读和指导,规范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严格规范申报程序,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流程。
  根据《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开展。依托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监督管理系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所有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的专家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我局已与省科技厅充分沟通,将“在专家评审环节,要注重实质重原则,要准确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加强审查认定工作,在专家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认定机构应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做出准确客观公正的认定意见”等相关建议意见反馈省科技厅。同时,我局在申报推荐环节,严格规范申报程序。
  1.规范完善申报程序。在高企申报推荐流程中,要求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有关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荐申报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和科技人员情况,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环保、应急部门,收集申报企业在上一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向税务、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方式查询申报企业科技人员个税、社保缴纳情况,如出现异常(科技人员在多家企业缴纳个税、社保等),需深入开展进一步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严格把关高企认定推荐程序。
  2.组织筛查企业信用。在对当年申报推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兑现上年度认定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拨付时,我局商请市大数据委对企业的信用和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开展筛查。目前,共973家企业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筛查共有7家企业受到行政处罚行为。
  三、深化拓展培训辅导,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采用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开展常态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培训,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要点和线上申报注意事项进行解析,就研发费用的核算与归集进行详细指导,在培训过程中实时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将相关培训视频以“科技云课堂”形式进行线上分享。同时,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和财务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常态性培育指导、精准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申报企业查缺补漏,完善申报材料,加大对潜力企业辅导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了62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共有450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通过开展各类高企认定培训和相关政策宣讲会议,不仅提高企业创新意识,激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热情,还为挖掘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军,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共973家企业申报202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128家,占全省数量的41%,科技小巨人企业达749家,均居全省第一。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中介机构管理水平提升,严格规范申报程序,深化拓展培训辅导。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完善培育支持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扶持培育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科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高远忠
  联 系 人:曹文海
  联系电话:8711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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