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第20243039号提案的分办意见

榕司〔2024〕82号
日期:2024-07-11 16:08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 | | |

市民革:

  《关于推进福州市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建议》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面深入落实上级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部署,围绕推动执法管理制度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动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市委编办联合转发《福建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执法规范化建设、赋权事项承接、执法改革示范点建设等方面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基层的执法业务指导,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二是推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推广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规范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推动实现执法数据深度融合、监管信息全面共享、执法结果互认。2024年全市乡镇(街道)通过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案1.7万多起,居全省首位。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领导多次莅临福州市开展执法信息化调研,对福州市执法信息化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三是推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定期制定培训计划,2024年将开展两期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专题培训。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缺乏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通过线上开展报名、审核、考前培训和考试,考试管理质效进一步改进,今年全市1139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稳步提升。通过实地走访、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及时收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意见建议,动态掌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四是深化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基层执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核范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近三年审核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342项,进一步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科学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结合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加强对乡镇(街道)执法案卷制作管理的监督指导。围绕执法监督能力建设,推动加强司法所基层法治保障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工作基础。一是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要求各县(市)区明确的县级基层综合执法牵头协调部门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联合开展2次以上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二是规范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开展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深化开展跟案指导机制,要求赋权的职能部门每年选取不少于30%比例的案件开展跟案指导。三是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元武

  联 系 人:徐瑜茜

  联系电话:87501236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