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41190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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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20241190号提案的答复 |
王宁委员:
《关于加快我市“蓝色粮仓”建设,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411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先行。市政府出台《福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及禁养区,保障海上养殖空间。推动连江县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连江县深远海养殖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选择水质优良、盐度适宜、水温条件优越海域,分年度、分区域布局规划建设深远海养殖平台。近年来,我市积极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全市建成11个桁架类养殖平台和1个桩基式围栏养殖平台、重力式深水网箱1220口,其中桁架类养殖平台建成数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
二、延伸渔业产业链。以“园区化”“龙头企业引领”和“一条鱼全产业链”思路,重点推进鲍鱼类、海带类、鱼糜类等精深加工,做大做强福州鱼丸、鳗鲡、鲍鱼、佛跳墙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水产预制菜产业,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聚集效应。着力打造福州鱼丸、福州金鱼双品牌亮点,推进福州鱼丸全产业链发展;开展福州鱼丸·福州金鱼“神州行”活动,深化福州金鱼“进万家”,通过举办文创大赛、发布主题邮票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福州金鱼品牌影响力。
三、加强资源养护。打造我市“万人亿鱼”特色增殖放流品牌,构建特色鲜明、品种科学、全域覆盖、全民参与、涵养生态、效益良好的增殖放流体系;成功举办全国、全省增殖放流主场活动,十年来在近岸海域、闽江流域放流各类海、淡水苗种超80亿尾(粒),放流种类、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对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依托“两江四岸人船动态智慧监管系统”,结合“海鹰”无人机执法专班,创新开展“安澜闽江”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人防+技防”全方位监管和网格化精细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现闽江禁渔和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智慧化。
四、探索海洋碳汇。组织开展海洋碳汇资源普查,建立适用于福州的海洋碳汇核算参数体系,评估全市海洋碳汇发展潜力。探索出台《福州市连江县海洋碳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蓝色碳票(海洋碳汇碳票),将海洋碳汇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谋划建设福州市海洋碳汇展示馆,开展海洋碳汇科普知识宣传。推动成立福州(连江)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为海洋碳汇开发、测算、交易、登记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完成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全国首场借“蓝碳”实现“零碳”的大型展会,首创“渔业执法+蓝碳修复”机制,发布全国首个海洋渔业碳汇建设体系“1+3+1+N”模式。
五、健全防灾体系。建成海洋防灾减灾综合立体观测网和海洋预报体系,提升海洋观测预报智能化水平。首次在全省重点渔业乡镇渔排、渔港安装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预警信息播报系统,解决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难题。福州市警戒潮位核定工作首次将全市沿海划分为十六个岸段,并在全国首次将岸段内的警戒潮位值细化到乡镇,为地方政府防汛防台风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建立全天候、全时域、全方位主动探测的海上立体观测系统,为精准执法提供有效信息支撑。升级完善现有海洋观测网络体系,稳步推进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福州子项目,提升全市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增强精细化海洋预报能力。持续开展渔船、渔工、水产养殖台风指数、海水养殖赤潮指数、渔排设施财产保险、鲍鱼价格指数等政策性渔业保险,2024年进一步优化了全省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方案,大力推广深远海养殖设施财产保险等,全面推进渔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六、养殖海权改革。借鉴“林权改革”成功经验,在全省率先开展以“三权分置+两证联动”为主要模式的养殖海权创新改革工作,通过激活养殖海域资源要素,打通资源向资本、资金转化通道,实现政府、集体、渔民、金融机构多方共赢。在养殖海权改革试点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成效的基础上,市政府陆续出台《福州市推广养殖海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增量扩面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动养殖海权改革。截至目前,已推广至21镇49村,其中罗源鉴江等3镇11村平均每年村财收入增加45万元,贷款渔民平均每年节省利息超过1万元。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实施两证联动,持续推动养殖海权改革,力争2024年底全市符合条件的海域发放两证率达到50%,2025年全面完成改革工作。
领导署名:林海涛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