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4101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16 11:11 来源:海渔局
| | | |
 

办理结果:A类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20241014号提案的答复

 

吴建青委员

《关于探索发展稻渔、稻虾种养结合,在耕地保护中提高农户收益的建议》(202410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财政支持。提出市级稻渔综合种养项目补助政策,并争取纳入了市政府2018年、202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奖励政策利用市级水产养殖专项资金对10亩以上的稻渔综合种养项目补助800元/亩2021年以来,共下达稻渔综合种养专项资金185万元,支持有关县(市)区发展连片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二、注重规范发展。为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于2019年制定《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于2020年修订出台《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2020年7月修订版)》,对市级水产养殖奖补资金支持的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标准进行规定,明确农田改造、投苗量等技术要求,严格控制沟坑比,沟坑占比不超过农田总面积的10%。

三、强化技术帮扶。建立专家驻点帮扶机制,由市、县渔业技术专家驻点指导、完善种养方案,联合攻关种养难题优选本地区适宜的种养品种,重点指导企业开展稻田规划、鱼沟鱼溜建设等,提升亩产效益。稻渔综合种养的品种从福瑞鲤、瓯江彩鲤向“中科三号”鲫鱼、小龙虾、田螺等多品种发展,养殖模式也从单一的稻田养鱼发展到稻田养虾,莲田养鱼、莲田养虾等多种模式。

四、示范推广。自2015年在罗源开展稻田养鱼试点取得良好效益,先后组织相关县(市)区水产技术人员和养殖户、渔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到罗源县参观学习,稻渔综合种养随即扩大至永泰、闽清、连江等县(市)区。通过以重点优势企业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农民开展稻田套养模式、不定期召集农户举行稻(农)渔综合种养交流会、推动企业与县级供销社联合建立三农服务平台、创办稻米加工厂等,优化稻(农)渔产业链,统筹推进乡村稻(农)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全市示范推广面积已从最初的几十亩发展5000

 

领导署名:林海涛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711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