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4118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25 11:26 来源:海渔局
| | | |
 

 

〔办理结果:A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20241185号提案的答复

 

林春强委员

《关于加快福州水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建议》(202411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州市海域广阔,海洋生物种类繁多,既是海洋资源大市,也是渔业经济强市。福州先后被授予“中国鱼丸之都”“中国鳗鲡之都”称号。琅岐红蟳、连江鲍鱼等10个特色品种获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目前,全市现有9家渔业及渔业相关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1家渔业及渔业相关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104家渔业及渔业相关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水产品加工船3艘,拥有连江鲍鱼百亿强县等多个特色产业县;其中,马尾区水产品预制菜上下游企业共54家,2023年全区水产品加工产量超731吨,产值超123亿元,水产品预制菜生产企业产值近80亿元,马尾区水产品预制菜规模已初步形成。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根据《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政策精神,我局联合福州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发布《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新增生产线,投资达1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2023年,我局对马尾区的4家水产加工企业新建的4条水产加工生产线分别予以了奖补。二是2023年,福建省财政厅联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下达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经过争取,马尾区获得285万的水产品冷库设施设备的奖补资金,进一步引导鼓励马尾区的水产加工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二、进一步加快渔获码头装卸效率

为了提高远洋渔获装卸各环节作业效率,降低企业原料获取成本,市政府出台《支持远洋渔获上岸行动方案》。政策出台以来,我局通过主动对接渔获上岸涉及的各单位、各环节,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一是推动新增福清元洪码头3-4泊位、马尾旧港1-2号泊位、青洲散杂货码头4号泊位,作为我市远洋渔获定点上岸和优先装卸码头;二是建设远洋渔船管理与服务平台,开发使用“渔船进出港调动及审批管理功能”模块,提供渔船返港-抵港-靠港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和管理服务,实现远洋渔获装卸有效调度;三是配合连江县政府、市城投公司,共同推动福州现代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快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目前,基地母港一期3-4号泊位已具备渔船靠泊卸货条件,首批远洋渔获已于今年1月顺利上岸;正在加快5-6号泊位建设,争取今年9月母港一期全面完工,年内正式通关开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做好水产加工原料保障加快养殖优化升级,持续推动深海装备养殖平台建设,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深海装备养殖平台增量扩面,推广连江县平台登记试点经验。落实省、市水产种业振兴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推动水产种业振兴发展。

2.持续培育打造水产加工品牌。通过继续开展省、市著名区域公用品牌和著名、知名农产品品牌的评定,鼓励引导我市水产品加工企业进一步加大产品品牌建设,打造高端水产品品牌形象,推广“海文铭佛跳墙”等企业品牌打造的成功案例。持续打造“中国鱼丸之都”“中国鳗鲡之都”等水产品品牌形象,推进“福州鱼丸+”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3.持续贯彻落实《支持远洋渔获上岸行动方案》,着力提高远洋渔获装卸各环节作业效率,确保远洋渔船有序返港、远洋渔获及时上岸,有效降低企业原料获取成本。

 

    领导署名陈明东

    联 系 人:吴旭晖

联系电话:8353673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7月23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