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2024100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桢委员:
《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集约高效利用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情况
《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7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我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近年来,福州市逐步加大园林绿化投入,绿化面积大幅增加,城市生态环境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在2015年《条例》的修订的过程当中,立法机关为了规范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作出硬性规定。
《条例》第十二条本着从严控制、适当提高的原则,在我市城区范围内以三环为界,对绿地率作不同规定;马尾区及各县(市)以旧城区与新建区为界进行区分,对绿地率作不同规定;同时对道路绿化、工业用地、公园绿地等绿地率也分情况作不同规定。鉴于旧城区因客观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而确需建设的,第十四条对建设的前提和程序作了补充规定,确保同一等级地段的绿地率达到要求。
《条例》仅规定了部分建设用地的绿地率指标要求。未规定的其他建设用地绿地率指标,可由规划部门在满足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细化。
《条例》的上位法《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正在开展修订调研工作,市园林中心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趋势及面临的问题等,向上级部门研提修订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实行绿地指标区域统筹
《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第十条“规划指标”,按照分区统筹原则,设置了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县)到2035年规划人均公园绿地的目标值。除了重要的斑块状和廊道状的结构性绿地外,其他的绿地可在保证绿地总量和服务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在区域内统筹管理。
三、关于制定立体绿化折算绿地率指标计算规则
2022年底,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中修订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综合技术规程(2022 版)》。《技术规程》中已详细规定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各类立体绿化折算绿地率的计算公式,并要求将“多测合一”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展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阶段。
领导署名:翁 芬
联 络 人:薛玉贵
联系方式:87522234
福 州 市 园 林 中 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