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103号 提案的答复
方晓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范围内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的建议》(20242103号)收悉。感谢您对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市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古树名木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各地开始立法保护古树名木。
(一)立法保护方面。福州市2000年颁布了《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颁布了《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技术研究方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福州市园林部门逐步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资源调查和保护技术的研究工作,制定了《古树名木鉴定与评估标准》(DBJ/T13-110-2021)、《古树名木管理与养护技术标准》(DBJ/T13-120-2021)两个福建省地方行业标准。
(三)保护管理方面。园林部门加强了行业管理工作,从以下方面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一是对全市的古树名木开展专项测量,确保古树的位置信息的准确性;二是会同市资源规划部门将古树信息列入多规合一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规划和建设阶段的古树保护管理;三是园林部门建立了古树名木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将日常巡查和养护、保护情况及时录入到管理系统内;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古树名木的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并通过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古树名木进行巡查;五是会同执法部门加大对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的查处力度;六是市园林中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培养,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组建从事古树保护的专家团队,随时为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四)专项保护方面。一是建设专项绿地进行保护,如同寿园的古樟树、柳杉王公园、古槐公园、师大生物系老校区内的古树群保护绿地等;二是及时通过修剪、支撑、改善生境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白蚁专项防治;四是及时安排专业队伍进行防治古树名木病虫害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面对新常态下的古树保护形势,市园林部门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一是适时制定福州市古树名木(园林)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把古树名木保护的各方责任进行细化,为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和标准化制定。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避免不当保护破坏古树。
三是加强对古树名木生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将生境情况作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的关注点,及时发现问题。
四是继续做好古树名木的基础性管理。按照新颁布的《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资源调查、登记造册、挂牌、日常巡查和保护工作培训等工作。
五是继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指导。畅通渠道,及时了解古树保护责任单位的需求,及时派出专家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
六是继续指导县(市)区园林部门和古树管护责任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处置工作,确保古树的安全和健康。
七是尽可能争取更多的古树名木保护财政资金,为经费困难的古树保护责任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共同保护好城市历史记忆。
领导署名:陈 凡
联 系 人:黄伟民
联系电话:87523862
福 州 市 园 林 中 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