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支持光电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10:01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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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6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光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做好2024年市级支持光电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支持光电产业办会办展办赛

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依法生产经营的光电企业、协会或事业单位,并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3.2023年度承办全国性高水平(有1位及以上院士参加或由国家部委直属单位参与主办)的光电产业相关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主办单位为县(市)区政府及以上级别,并于举办前1个月提交申请报告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前报备。

)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

1.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依法生产经营的光电企业,并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3.2021年至2023年3个年度内,在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

二、奖励标准

)支持光电产业办会办展办赛

每场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补助5万元。

)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

对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光电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支持光电产业办会办展办赛

1.支持光电产业办会办展办赛申请表;

2.申报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5.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报告;

6.举办活动申请报告(需在举办活动前1个月提交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7.所举办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项目方案;

8.院士参加或由国家部委直属单位参与主办的佐证材料;

9.2021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协会,应提供本次申报项目与已获支持项目不属于相同或者拆分项目的情况说明,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承诺书。

)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

1.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申请表;

2.申报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

5.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报告;

6.2021至2023年度经报备防伪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度起提供);

7.2021至2023年度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度起提供);

8.2021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应提供本次申报项目与已获支持项目不属于相同或者拆分项目的情况说明,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如实组织材料,并按属地原则向福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需提供目录、标明页码、加彩色隔页、加盖骑缝章,按顺序装订(A4纸、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4份。胶装顺序为:封面、目录、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信用报告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经福州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合格后,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按属地原则填报(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且三年内取消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申报单位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扶持。

5.工信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配合做好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核对章,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惠企系统县(市)区初审,联合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和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联合行文的纸质文件上报市工信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表提供word版本,其他辅证材料提供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所需申报表格请登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jx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工信厅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10日,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3.受理处室及联系人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处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5座637室

联系电话:0591-83726169   电子邮箱:fzdzxx@163.com

附件:1.2024年市级支持光电产业发展专项申报书

2. 申报项目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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