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有关企业:
《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附件: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行动方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准确把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痛点难点,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结合我市上报的《2023年福建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备案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财政厅、工信厅关于试点城市工作要求,以“数字福州”建设为引领,重点围绕“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造、棉纺织或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电子器件制造及配套、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以“政府搭台、政策保障、企业改造、服务商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定位,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实施:
(一)统筹推进,建立一套工作机制
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作为“数字福州”建设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规格成立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吴贤德市长任组长,张定锋常务副市长、郑彧副市长任副组长,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并成立行业专班,组建国家级智库支撑团队,形成一行业一专班一智库一方案,有效推进试点工作。
(二)精准摸底,梳理数字化转型需求
由市工信局牵头,联合国家级智库支撑团队、数字化服务商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梳理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和需求,提炼数字化转型需求清单,形成行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问题目录,为开展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三)公平公正,确定被改造企业和服务商
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试点细分行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以及部分优质规下中小企业为重点数字化被改造对象。择优遴选具有较深行业积累、较好工程实施能力和较完善的行业服务生态的数字化服务商,形成资源池,提供稳定高质量服务。
(四)切实有效,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
发挥专业服务商和平台服务商作用,围绕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的目标,遵循“规划数字化路径、践行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化评估、优化数字化实践”的闭环路径,确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实效。
(五)加强监管,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核心要求和主要实施环节,开发建设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监督管理、资金管理,开展遴选工作、供需对接、产业监测,展示案例及成果等。
(六)复制推广,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新模式
以“成熟一个方案和模式,推广一个细分行业”为原则,对技术先进、效益突出、企业反响好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典型改造模式实行跨区域复制推广。在“链式”转型方面,鼓励大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发展订单共享、设备共享、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批量升级。
(七)生态赋能,完善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人才培育、供需对接等,全力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保障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体化、专业化、协同化、全方位、公益性”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整体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
面向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基础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以及部分优质规下工业中小企业,聚焦关键生产制造环节,开展数字化改造。试点末期,完成改造的企业不少于530家,被改造规上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力争全面达二级及以上,其中三级及以上比例不低于55%;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级及以上比例力争达80%;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明显提升。
(二)培育数字化服务商和解决方案
择优遴选数字化服务商32家,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等业务环节,打造“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为中小企业优惠让利,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试点末期,力争四个细分行业打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和产品不少于450个。
(三)打造“链式”转型模型
遵循“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的思路,助力大企业打造面向中小企业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订单、技术、工具、人才、数据、知识等资源,带动产业链及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实施期内,培育形成“链式”典型案例共10个。
(四)推广“看样学样”示范样板
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施期内,培育形成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被改造企业共20家,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共20家,优质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共20个。
三、工作任务
(一)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1. 遴选被改造企业
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试点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以及部分优质规下中小企业为重点,选择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本次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特别是优先将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中小企业纳入被改造范围。结合工作目标,将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造、棉纺织或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电子器件制造及配套、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超97%的规上工业中小企业计划纳入被改造企业范围,规下“有基础、有意愿、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择优纳入。
实施路径:
(1)发布征集通知
由市工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被改造企业通知,拟申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高新区的工信部门。对申报被改造企业基本要求如下:
1)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考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所属行业为“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造、棉纺织或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电子器件制造及配套、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试点细分行业之一。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
3)申报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板块审核推荐
由县(市、区)、高新区的工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等要求,通过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初审后推荐:
1)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考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所属行业是四个试点细分行业之一。
2)申报企业是否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一定的数字化基础,且具有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
3)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平台注册
组织被改造企业在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统一注册入库,并在改造过程中对被改造企业进行全流程监督和管理。
(4)动态调整
市工信局将结合被改造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数字化改造过程监督情况等,动态调整被改造企业名单。
时间安排:
2024年1月上旬公布第一批入围的试点被改造企业名单,2024年4月前公布第二批,后期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批。
2. 梳理需求并发布
由市工信局牵头,联合国家级智库,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自评测等级、数字化项目、转型难点、转型计划、期待得到支持”等方面,分析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梳理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并将需求在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实施路径:
(1)发布数字化改造需求
鼓励被改造企业将数字化拟改造方向在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根据数字化服务商等提供的解决方案和产品介绍及报价进行合作选择。
(2)数字化改造需求分析
结合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被改造企业数字化拟改造方向等情况,数字化服务商综合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提出企业数字化转型规划的合理建议,给出相应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及建议等。
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024年3月期间梳理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并持续动态更新。
3. 实施企业改造
专业服务商提供“研产供销”环节的“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平台服务商发挥综合集成作用,围绕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的目标,为企业做好数字化改造整体规划,明确改造方案。改造完毕进行总结对比、效益分析。
实施路径:
(1)编制方案及组织实施
被改造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达成改造合作意向后,数字化服务商提供数字化改造项目方案,双方签订数字化改造项目服务合同,开展改造实施。
方案及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主要内容:梳理被改造企业基本情况、数字化现状、数字化改造需求、分析其生产工艺流程等,根据其生产现场情况,挖掘其痛点难点,确定改造目标,明确改造内容、周期及预算,围绕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等,说明改造预期成效,形成改造方案。
2)合同主要内容:一是定价,涵盖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以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的价格;二是项目改造周期、总价、付款方式,以及工程安装调试、相关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
时间安排:
2024年完成企业改造300家;2025年完成企业改造230家。
(2)企业改造项目立项
企业通过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的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数字化改造产品或服务预算明细。
2)其他支出项预算明细附件。
3)数字化改造项目服务合同。
4)数字化改造项目方案等。
时间安排:
2024年2月-4月完成第一批企业项目立项工作,后续将分期分批开展。
(3)开展过程监管
市工信局严格按照企业项目立项申请材料等组织专家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并按照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专家现场抽查核验。核验内容包括:
1)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定价是否合理。
2)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及初步成效等。
对项目不实、实施进度滞后、成效不佳的,市工信局将对被改造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提出警示,并根据严重情况,动态调整被改造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清单。
4. 组织评测及验收工作
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后,市工信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分批次开展改造验收工作,从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企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等方面,科学评价改造成效并出具相关报告和数字化水平认定结果。
实施路径:
(1)申请验收
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项目后,通过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主要申请材料包括:
1)数字化改造项目成效自评估总结材料。
2)数字化改造项目方案、合同、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等交易记录。
(2)板块初审
企业所在县(市、区)、高新区的工信部门负责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主要核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3)核查验收
市工信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赴企业开展线下验收工作,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改造方案履行完成。
2)评估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企业管理体制配套改革等情况。
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评定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等级。
4)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企业数字化改造验收报告。
市工信局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和数字化水平认定结果,审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由市工信局通知企业所在县(市、区)、高新区的工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时间安排:
2024年6月前开展第一批项目验收工作,后续将分期分批开展验收。
(二)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
1. 遴选数字化服务商并汇集“小快轻准”产品
市工信局公开征集专业服务商和平台服务商,以细分行业产品研发、订单管理、计划排产、质量管理、物料流转等生产制造相关重点环节为主,遴选具有较深行业知识积累、深入理解细分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具备较好工程实施能力、服务生态较为完善的数字化服务商为被改造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并探索服务商总包模式。
实施路径:
(1)发布征集通知
1)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有意愿为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专业机构。
专业服务商:面向试点细分行业制造业“研产供销”环节提供“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
平台服务商:具有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整合能力的平台服务商,能够将多个行业共性应用服务系统进行集成,实现行业共性应用的数据集成与分析。
2)征集条件
① 申报主体运营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申报主体包括专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服务型制造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院所等。
② 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能力:
一是能够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具有全国不同地市数字化改造经验、服务基础良好、专业能力有保障、中小企业服务案例丰富;能够提供系列“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具有良好的生态合作资源。
二是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能力强,拥有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造、棉纺织或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电子器件制造及配套、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三是本地化服务能力强,申报机构在当地有团队或办公场地,如在本地无办公场地的,需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
(2)专家评审
1)市工信局委托国家级智库组织专家,根据《福州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服务商遴选暂行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2)市工信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遴选数字化服务。
(3)平台注册
市工信局组织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在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鼓励发布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产品,促成与被改造企业的供需对接。
(4)汇集产品
结合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被改造企业数字化拟改造方向等,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或优化既有产品,打造一批符合试点细分行业的“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
(5)动态调整
市工信局将结合数字化服务商服务改造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时间安排:
2024年1月完成第一批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工作,后续视情况选定数字化服务商。
2. 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
建设“1+3”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即:1个公共服务平台和培育3个细分行业平台。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导向,利用平台服务汇聚中小企业相关数据,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培训、设备上云、业务上云、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等公共服务。
实施路径:
(1)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先期启动建设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主要功能有:
1)数转综合服务:提供试点项目管理、评测诊断、供需对接等功能。
2)产业监测服务:提供产业经济监测、运行监测、对标分析等功能。
3)产业应用服务: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等相关服务。
时间安排:2023年11月启动采购等相关工作,2023年12月底前上线一期功能,2024年2月底前上线二期部分重要功能。
(2)细分行业平台
公开遴选棉纺织或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和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他制品制造细分行业平台,电子器件制造及配套细分行业平台,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细分行业平台,提供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协同配送等功能服务。
时间安排:
2024年完成细分行业平台遴选。
3. 建设评测验收服务队伍
实施路径: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企业数字化改造验收及数字化水平评测服务队伍。
时间安排:
2024年4月启动评测验收服务队伍组建工作。
4. 打造高质量智库支撑体系
市工信局牵头选取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级智库,作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智库支撑机构。
(1)支撑事项
1)为政府部门在制定试点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2)为试点日常工作提供支撑服务。
3)总结提炼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及试点工作成效,发掘问题,形成成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时间安排:
2024年4月启动智库支撑机构委托工作。
(三)加强数字化转型复制推广
1. 打造中小企业转型标杆
聚焦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等维度,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方面,择优遴选20家优秀被改造企业作为标杆,广泛宣传推广,打造示范效应,推动行业内中小企业“看样学样”。
实施路径:
(1)滚动遴选
由市工信局牵头,以“公开公正遴选、企业自愿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对外公示名单”的路径,进行标杆企业的滚动遴选,共计遴选4批,计划每半年度遴选一批,每批5家左右。
(2)宣传推广
加强优秀被改造企业的宣传推广,通过活动推广、媒体宣传、展览展示等方式,达到“遴选一批、示范一批、推广一批”的效果。
时间安排:
2024年7月-8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工作;2024年10月-11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工作;2025年5月-6月开展第三批遴选工作;2025年10月-11月开展第四批遴选工作。
2. 打造“链式”转型优秀案例
面向引领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现“链式”数字化转型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内关键企业以及数字化服务商,择优遴选10个典型案例,多渠道推广宣传,并由智库支撑机构牵头,编制福州市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
实施路径:
(1)发布通知
市工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典型高效案例的通知,拟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案例简述。概述企业通过该模式(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绿色赋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取得的成效等。
2)具体举措。结合企业实际数字化转型需求,分条提炼推动“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举措及解决方案具体介绍。可结合架构图、流程图等进行阐述。
3)取得成效。分条提炼推动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取得的具体成效,建议使用具体数据,如解决的共性问题、提供服务情况、帮助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提质降本增效情况等。
4)面临的问题及建议。当前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及建议。
(2)专家评审
市工信局牵头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主要对申报单位赋能举措,是否紧密结合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工作举措是否真实、合理、有效等进行评审。
(3)滚动遴选
共计遴选2批,计划每年度遴选一批,每批5个。
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2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和编制“链式”案例集工作;2025年7月-9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和编制“链式”案例集工作。
3. 遴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
面向为试点被改造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服务的数字化服务商,聚焦服务被改造企业数量、服务方案质量等维度,择优遴选20家作为优秀数字化服务商,通过活动推广、媒体宣传、展览展示等方式,进行推介。
实施路径:
(1)发布通知
市工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通知,拟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企业基础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研发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才队伍、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制修订等,突出在数字化改造相关产品的设计、项目实施、解决方案定制等方面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先进做法。
3)管理能力
包括企业的主要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信息化管理软件应用、生产计划与作业调度、质量管控、标准体系建设、客户服务、售后维保等方面的情况。
4)服务业绩
详细描述企业主要的数字化改造产品或服务的功能和特色,能够帮助客户解决的主要痛点、难点问题,提供数字化改造典型应用场景介绍,已服务的企业数量和情况介绍。
提供已实施的数字化改造相关案例,案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应用的技术、方案的内容、解决的问题、主要的成效、行业推广意义等。
(2)专家评审
市工信局牵头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主要评审内容包括:
1)申报单位服务成效是否紧密结合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工作举措是否真实、合理、有效。
2)申报单位服务产品是否能够符合细分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
(3)滚动遴选
共计遴选4批,计划每半年度遴选一批,每批5家左右。
时间安排:
2024年7月-8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工作;2024年11月-12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工作;2025年6月-7月开展第三批遴选工作;2025年11月-12月开展第四批遴选工作。
4. 遴选优秀“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
面向试点被改造企业使用的“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评选应用良好的产品(或解决方案),择优遴选20个产品(或解决方案),实现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的作用。
实施路径:
(1)发布通知
市工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优秀“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知,拟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企业基础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企业类型、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荣誉资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研发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才队伍、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制修订等。
3)解决方案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提供转型服务、产品类别、主要服务行业、主要服务客户、部署周期、部署价格等。
4)产品介绍及成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细致描述:解决细分行业的痛点及应用场景介绍、解决方案或产品介绍、核心技术及产品优势(包括与传统解决方案、与同行的对比分析)、可复制推广性介绍、典型案例和应用成效介绍(列举最具代表性的中小企业实施案例3个以上,包括实施周期、费用、过程、效果等)。
(2)专家评审
市工信局牵头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主要评审内容包括:
1)申报单位服务的“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是否属于本次试点的四个细分行业。
2)是否符合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特性,是否具有可复制推广性。
3)申报“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是否能够符合细分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
(3)滚动遴选
共计遴选4批,计划每半年度遴选一批,每批5家左右。
时间安排:
2024年7月-8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工作;2024年11月-12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工作;2025年6月-7月开展第三批遴选工作;2025年11月-12月开展第四批遴选工作。
(四)打造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
1. 举办产业交流活动
准确把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痛点难点,充分调动数字化服务商和被改造企业积极性,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统筹各类资源优化供给,助力四个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实效。围绕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造、棉纺织或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电子器件制造及配套、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开展对接交流会、比赛、启动会、行业会议等10场系列活动。通过加强宣贯政策、促进供需对接、展示优秀成果等,助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推进步伐。
时间安排:
2023年底启动第一场活动,每隔2-3个月定期开展一场活动。
2. 开展数字人才培训
组织开展不少于10场专题培训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授课的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管理者、核心技术骨干等进行培训,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通过政策解读、战略前瞻、问题拆解、案例剖析等方式,重点剖析国家战略及政策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导向和要求,研判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拆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问题、方法、路径等,并结合案例提供新时期企业发展建议,加快数字化转型人才的集聚培养和高效供给,培养一批引领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时间安排:
2024年4月启动第一场培训,每隔2个月开展一场培训。
四、其他事项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序时工作任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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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阶段 |
工作任务 |
时间 |
1 |
完善实施方案 |
完善《实施方案》(备案版) |
2023年10月完成并提交工信部 |
2 |
制定系列方案、配套政策、管理办法等 |
拟定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服务商遴选暂行办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系列活动方案、人才培训方案 |
2023年10月-11月完成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 |
3 |
拟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智库服务方案、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工作方案 |
2024年2月-4月完成 |
|
4 |
遴选服务商,汇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 |
征集第一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 |
2023年11月完成 |
5 |
选定第一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 |
2024年1月完成 |
|
6 |
第一批数字化服务商信息导入公共服务平台 |
2024年2月-4月完成 |
|
7 |
汇集“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 |
2023年12月-2024年3月完成并持续更新 |
|
8 |
视情况补充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 |
2024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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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遴选被改造企业 |
开展被改造企业入库工作 |
2024年1月上旬公布第一批入围的试点被改造企业名单,2024年4月前公布第二批,后期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批 |
12 |
开展被改造企业项目立项 工作 |
2024年2月-4月完成第一批企业项目立项工作,后续分期分批开展 |
|
13 |
梳理需求 |
梳理行业共性需求和企业个性需求 |
2023年11月-2024年3月完成并持续动态更新 |
14 |
平台建设 |
建设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
2023年11月启动采购等相关工作,2023年12月底前上线一期功能,2024年2月底前上线二期部分重要功能 |
15 |
公开遴选细分行业平台 |
2024年完成 |
|
16 |
委托服务 |
智库咨询服务委托 |
2024年4月启动相关工作 |
17 |
数字化改造监理验收和数字化水平评测服务委托 |
2024年4月启动相关工作 |
|
18 |
改造实施 |
开展第一期改造实施工作 |
2024年完成企业改造300家 |
19 |
开展第二期改造实施工作 |
2025年完成企业改造23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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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展企业验收评测工作 |
2024年6月前开展第一批项目验收工作,后续将分期分批开展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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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编制第一年度总结报告 |
2024年12月前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评估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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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编制第二年度总结报告 |
2025年12月前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评估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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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标杆遴选 |
择优遴选20家优秀被改造 企业 |
2024年7月-8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工作;2024年10月-11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工作;2025年5月-6月开展第三批遴选工作;2025年10月-11月开展第四批遴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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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遴选10个“链式”典型高效案例 |
2024年10月-12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和编制“链式”案例集 工作; 2025年7月-9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和编制“链式”案例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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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遴选20家优秀数字化服务商 |
2024年7月-8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工作;2024年11月-12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工作;2025年6月-7月开展第三批遴选工作;2025年11月-12月开展第四批遴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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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遴选20个优秀“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 |
2024年7月-8月开展第一批遴选工作;2024年11月-12月开展第二批遴选工作;2025年6月-7月开展第三批遴选工作;2025年11月-12月开展第四批遴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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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活动 |
开展对接交流会、比赛、启动会、行业会议等系列活动 |
2023年底启动第一场活动,每隔2-3个月定期开展一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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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训 |
开展人才培训活动 |
2024年4月启动第一场培训,每隔2个月开展一场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