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7-30 10:06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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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市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为传承、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激励和引导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进一步精心创作、传承创新,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由我局组织开展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从事漆艺工艺、雕塑工艺(石雕、木雕、牙雕、根雕等)、金属工艺、陶瓷工艺、古典家具工艺、花画工艺、软木画工艺、珠宝首饰工艺、编织工艺、民间工艺等的工艺美术的从艺人。

二、申报条件

近3年以上(含 3年)连续在福州市从事上述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制作的从艺人(不含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特级名艺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截止申报日从事工艺美术专业设计创作22年以上(含22年)且年满40周岁,具备高超的技艺,有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有较高深的艺术造诣和修养,作品风格独特,知名度较高,为同行所公认;

3.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福州市一级名艺人等荣誉之一;

4.原创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并在历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如意杯”大奖赛中获得过银奖以上奖项;

5.坚持带徒授艺,为行业技艺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6.具有较好专业理论基础,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专业展会和社会公益活动,为提升行业知名度和区域影响力做出贡献。

(二)一级名艺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截止申报日从事工艺美术专业设计创作17年以上(含17年)且年满35周岁,有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修养,作品风格独特,有一定知名度;

3.具有工艺美术师职称、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福州市工艺美术二级名艺人等荣誉之一;

4.原创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并在历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如意杯”大奖赛中获得过奖项;

5.坚持带徒授艺,为行业技艺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6.具有较好专业理论基础,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专业展会和社会公益活动,为提升行业知名度和区域影响力做出贡献。

(三)二级名艺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截止申报日从事工艺美术专业设计创作12年以上(含12年)且年满30周岁的年轻新秀;作品风格独特,有一定知名度;

3.具有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福州市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誉之一;

4.原创作品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破格晋升名艺人

1.原则上逐级评选;

2.对在福州市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如意杯”大奖赛活动中获得金奖两次以上优异成绩者,可破一个级别申报评选;

3.已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可申报直接确认为特级名艺人;已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可申报直接确认为一级名艺人;已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称号的可申报直接确认为二级名艺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及材料准备

1.申报者如实填写《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评选表》(简称《申报表》,附件1)及《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综合情况表》(以下简称《综合情况表》,附件2),提供近3年在我市缴纳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附职称、技能等级、荣誉称号、业绩奖项、理论成果(论文、专著)、馆藏证书、带徒授艺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根据申报条件依顺序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表》及《综合情况表》单独打印,有关材料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相关表格可从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jxw/下载)

2.申报特级、一级名艺人评选的,均须参加现场技艺考评。现场考评中,经专家评委考评评定未达到熟练程度的,不得参加评选(现场技艺考评办法参照中高级职称考评,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二)受理及汇总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上报所在辖区工信局或所在市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上述单位协助受理和协助审核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表》及有关书面材料,并填写《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重点协助审核以下内容:

1.申报的内容应符合申报条件要求;

2.业绩无伪造、浮夸;

3.身份证、职称、技能等级、荣誉称号、社会职务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复印件应有相关单位或本人签字盖章确认);

4.其他必须审核的重要材料(作品获奖证书、作品集、论文、专著等必须原件送审,审核后退还本人)。

上述内容确认无误后,受理单位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填写《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将相关表格及材料一式三份报福州市工信局工艺处,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至ctgyc622@163.com。(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审核及评选

评选活动组委会牵头组织人员对《申报表》《综合情况表》进行审核;组织评委进行现场技艺考评;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按有关规定在我局网站公示。

福州市第七届工艺美术名艺人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人:林璐静、吴鼎义、林巧红;电话:87834876、87826710。

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评选表

2.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综合情况表

3.第七届福州市工艺美术名艺人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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