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4-12-12 11:45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 | |
各县(市)及马尾、长乐区运输中心(运管所)、高新区交通局,四城区分中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各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主城区各公交企业、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我中心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阶段性清理。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榕道运〔2019〕59号)5份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明细表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