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四城区分中心,各科室(所):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2019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8〕255号)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我中心对近年来以我中心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2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其中:继续有效18份,废止3份(详见附件)。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清理结果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