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目前我局共有5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无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现公示如下:
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农综〔2020〕58号)
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家庭农场培育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89号)
三、《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农综〔2020〕70号)
四、《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153号)
五、《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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