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B地块项目6#楼装配式建筑认定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榕建科〔2022〕16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22年1月5日印发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B地块项目6#楼装配式建筑认定问题的复函》(榕建科〔2022〕7号),因部分内容存在歧义,并与《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不符,现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B地块项目6#楼装配式建筑认定问题的复函》(榕建科〔2022〕7号)作废。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