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0800-2014-0009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4-11-21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检查评估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14〕100号
- 发布日期:2014-11-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鉴定指导中心,市本级鉴定站: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4〕134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职业培训处、市鉴定指导中心、考评员组成的检查评估小组,于2014年10-11月对57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查评估,在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通过调阅自查报告、实地抽查的方式,并根据鉴定机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对18所鉴定站进行了实地抽查,抽查率达31%。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全市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57所,其中鉴定指导中心(站)12所、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站32所、社会鉴定站10所、其他鉴定站 3所。
从检查评估情况表明,大部分鉴定机构能够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场地、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公示鉴定公告、收费依据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工作程序运行规范,鉴定资料收集整理比较齐全,有据可查,在鉴定过程中认真严格,考评人员能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使鉴定质量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业绩与社会效果不够显:部分鉴定站对注重技能鉴定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激励机制,没有制定适合鉴定站的鉴定规划,开展鉴定工作力度不够,未能完成下达的鉴定指标任务。
(二)管理工作不够到位:部分鉴定站鉴定制度不够完善,考务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在组织过程中管理不够严格(如考场记录不全、评分不规范,监考员、巡考员未在相关资料上签署意见等),开展鉴定工作公告中没有公布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技能鉴定资料收集整理不完善、管理零乱,未能做到一期一档、存放有序等;个别鉴定站存在超出许可范围鉴定现象;个别鉴定站《鉴定许可证》过期没有及时申请换证等;
(三)人员配置不足:部分鉴定站人员配置不全,有的管理人员、考评员不足,有的管理人员、考评员未及时参加培训、换证。
三、检查评审结果
参加检查评审的57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中,较好的11所、合格的39所、限期整改的4所、撤销技能鉴定资格的3所(详见附件)。检查评估结果将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技能鉴定站要针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一,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要针对自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科学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强化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的培训,把好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关,保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限期整改的鉴定站,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并及时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我局将对其再次检查评估,如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
附件: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评估结果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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