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6-2500-2013-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3-02-16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粮行〔2013〕19号
- 发布日期:2013-02-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下发学习宣传贯彻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
工作的决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新局面,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学习宣传贯彻《决定》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主题,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实现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时可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章进富 党组成员
陈 颖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岚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隆佈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聪先 调研员
陈长奇 调研员
琚胜根 副调研员
林宜兴 副调研员
杨 凡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业管理处承担日常事务。
主 任:方胥钞 行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3年2月16日—2月22日)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传贯彻视频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决定》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方式、方法、步骤和工作目标。
(二)集中学习(2013年2月25日—3月1日)
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学习动员,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清搞好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安排部署、重点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讲授《决定》和有关政策法规。
(三)自查自纠(2013年3月4日—3月8日)
紧紧围绕《决定》提出的“4个100%”、“2个明显提高”目标,立足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严格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加大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提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四)总结提高(2013年3月11日—3月29日)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经验,3月29日前上报专题总结。
四、学习内容
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令)
五、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工作和学习之间的矛盾,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注重学习形式的多样性、灵活性,切实抓好各类人员的学习,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覆盖。
(二)要密切联系实际。要把学习贯彻活动与加强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设、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用活动促进工作落实,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
(三)要搞好督促检查。局机关将对学习宣传贯彻《决定》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盯住不放,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福州市粮食局
2013年2月16日
抄送:福建省粮食局,福州市安办。
福州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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