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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5月9日9:30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2024年5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竞价销售标的:2021年产硬质白小麦27600吨、2021年产硬质红小麦4032.73吨,合计31632.73吨。具体数量以交易会当场公布为准。   一、交易程序   粮食交易采用会员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商户,自愿申请并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成为会员,领取交易代码、电子密钥、密码。   申请会员资格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资料,具体联系交易中心办理。   已注册的会员持电子密钥、交易代码、密码,并按公告要求缴纳足额保证金即可参与交易(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操作指南》)。   二、保证金与成交手续费   本场交易会保证金为18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6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 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00前)向我中心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本场交易会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保证金收款单位:福建省闽粮粮食批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720010010035766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会员须至少提前一日登陆系统检查账号年审情况,按时进行续期年审,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本场交易会采用互联网竞价交易方式,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竞价幅度2元/吨,按最高出价金额成交。本场交易会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4%在竞价交易成交后由交易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吨数×160元/吨)待成交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履约完成后,由委托方出具《合同履约完成确认书》,交易中心在收到材料后,将履约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系统账户内可用资金,会员可在系统内自行申请退回银行账户,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未中标人保证金及中标人多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完成后,会员可在系统内自行申请退回银行账户,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成交单价为委托方仓内包装粮或散粮交货单价(含税单价)。   2、提货时间:自成交之日起15天(含)之内,中标人提货数量不得少于购销合同总数量的15%;自成交之日起25天(含)之内,中标人提货不得少于购销合同总数量的40%。中标人提货未达到上述各阶段规定的数量,按照应提未提的数量向委托方缴纳占仓费0.50元/吨·天。中标人提货超过购销合同规定提清货物最后期限的,视为违约。超过购销合同规定提清货物完毕时间:10天(含)之内的,按照应提未提的数量向委托方缴纳占仓费1.00元/吨·天;超过购销合同规定最后期限10天以上提清货物或还未全部提清货物的,委托方有权处置余下的粮食,并按规定没收中标人相应未提清货物数量的履约保证金。   3、遇突发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影响购销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故,或根据政府部门为保供稳价应急要求,使销售成为不可能,委托方有权无条件暂停或终止购销合同。   四、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吴先生0591-87383366、15005912067;石女士15980603032   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齐女士13405962762   库点联系电话:市粮食购销公司东郊粮库,赵先生13950339196;市榕粮福瑞公司松下港库,许先生 13960813771   网址: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www.grainmarket.com.cn)   五、附件及其他事项   1、《交易公告》《交易细则》《交易清单》《购销合同样本》《标的物检验报告》等交易文书是竞价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交易前应一并查看,参与竞价交易视作同意相关条款,须切实履行。   2、本场交易会粮食质量以实际履约交货的库存粮食质量为准。有交易意向的会员须在交易前实地查看库存粮食实物质量,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视同对本次交易会粮食质量品质已做详细充分了解,没有异议。   3、交易会员竞价交易时,每一次应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会员本身具有约束力,会员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中标人凭《竞价交易中标通知书》及营业执照,须在交易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同委托方签订《购销合同》。   5、中标人货款结算方式和交货方式按《购销合同》执行。违反《购销合同》的,按《购销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6、交易成交后,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视同中标人违约:(一)拒签《购销合同》的;(二)交易成交后,中标人违反《购销合同》约定条款的;(三)违反该批次粮食《交易公告》中限制条件的;(四)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凡属中标人违约的行为,违约方所缴纳的相应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由委托方收取;交易手续费由交易中心收取;违约方不得再参与原违约标的竞价交易。   7、遇交易标的流拍,如委托方要求流拍标的需进行重新竞价交易,我中心将应委托方要求发布补充公告后于当日下午15:00对流拍标的进行重新竞价交易。   8、本场交易会信息若有变更将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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