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6-2500-2013-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局
- 成文日期:2013-02-22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局关于轮换市专食油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粮购〔2013〕28号
- 发布日期:2013-02-22
- 有 效 性: 有效
市粮食购销公司:
你司榕粮购司仓〔2013〕6号《关于市专油轮换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对储存在禾福油库8-11号油罐计1000吨市专大豆油进行轮换。轮换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轮换新陈差价及轮换费用由你司自行承担。
轮入的1000吨市专油要定罐存放在禾福油库1号新油罐,为今年生产的一级大豆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市专油规定的品质质量标准(其中过氧化值≤1.2mmol/kg、酸值≤0.12mgkoh/g)。要求你司认真做好入库质量把关工作。入库结束后,你司要委托市质检站对轮入的市专油品质、质量进行检测,并把检测结果报市局购销储运处。市局将对轮入的市专油数量、品质、质量等进行验收。
此复。
福州市粮食局
2013年2月22日
福州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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