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福州市粮食局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方案》(榕粮人〔2017〕124号),为做好局直属各企业、批发市场管理处的目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于2018年1月底启动,2月中旬前完成。
二、考核对象
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市军粮供应站、市米业公司、市面粉重组公司、市油脂公司、市禾盈粮油食品重组公司、市粮食运输重组公司等8家单位。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经济效益、“三重一大”、党建工作、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建设、综治工作、粮油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工作、老干工作等九项内容,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详见附表)。
四、考核程序
1.各单位自评。请各单位按照考评内容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考核评分表做好自评工作。
2.召开述职测评会议。班子和班子成员需提交个人书面述职报告。
3.查阅资料。考核组根据分工对照考评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附件:市粮食局直属单位2017年工作目标考核表
福州市粮食局
2018年1月22日
附件
市粮食局直属单位2017年工作目标考核表
考核 项目 |
指标内容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一、经济效益 (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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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现利润情况(25分) |
按榕粮财〔2017〕125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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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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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周转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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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销售收入(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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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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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资管理政策(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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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财务制度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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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重一大”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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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决策 |
1、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报市局备案(1分); 2、落实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1分); 3、“三重一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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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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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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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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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建工作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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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建设 |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1分); 2、党建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安排,落实“一岗双责”,配齐配强党务干部(1分); 3、规范“三会一课”,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按照程序发展党员,服务党员工作(1分); 4、按期换届选举,党务公开,党建带三建(1分); 5、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党建工作创新(1分); 6、机关党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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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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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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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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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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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分) |
履行主体责任 |
1、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1分);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进行责任分解(1分); 3、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1分); 4、班子成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分),发现未如实报告的1次扣0.2分;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一年4次以上(1分)监督检查缺1次扣0.2分; 6、违反八项规定被立案处理1人次扣1分,2人次扣2分,3人次以上一票否决并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7、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1分),没有查处案件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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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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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章党纪和《廉政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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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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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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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班子建设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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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 |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1分); 2、按市委组织部、局党组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机制要求,加强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1分); 3、认真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和市局领导批办事项(2分); 4、持续改进作风,真抓实干(1分); 5、班子团结,凝聚力、战斗力强,干事创业氛围浓厚(1分); 6、年度民主测评满意度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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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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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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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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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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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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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
指标内容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六、综治工作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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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平安创建组织领导机制 |
1、综治工作纳入单位全局工作,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实行领导“一岗双责”和工作考核,签订责任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1分,缺一项扣0.5分) 2、主动排查化解矛盾风险;建立重大矛盾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机制;领导亲自协调,依法依规办理和处理信访问题。(2分,缺一项扣0.7分) 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0.5分);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措施到位(0.5分);与驻地建立联防联治(0.5分);综治工作报告及时,熟悉掌握政策法规,反馈材料准确有效(1分)。(2.5分) 4、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覆盖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平安文化建设;平安志愿服务活动落实。(1分,缺一项扣0.33分) 5、内保制度健全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到位;廉政、保密等工作落实;干部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1.5分,缺一项扣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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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风险预警预防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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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共治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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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行业系统平安创建载体运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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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平安创建法治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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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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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粮油质量安全(6分) |
落实监管责任 |
1、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0.5分); 2、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含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方案)情况(0.5分); 3、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各类抽检达标率)和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3分); 4、质量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建设及技术培训情况(1.5分); 5、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0.25分); 6、按时限报送质量安全信息情况(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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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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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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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检查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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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生产工作(6分) |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1、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点评通报机制落实,每年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主要领导履职报告(0.5分); 2、与基层、重要岗位层层签订责任书(0.25分); 3、每月开展1次以上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半年2次,其他领导每月1次),并有记录(0.75分); 4、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并有签到记录(0.25分); 5、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活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工作(0.5分); 6、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0.25分); 7、开展各类演练并有记录(0.25分); 8、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其他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0.25分); 9、按时限上报各类工作情况(含报表)(0.5分); 10、党委(总支、支部)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工作例会,并有记录(0.5分); 11、接受上级检查未被发现问题(0.5分); 1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0.5分); 13、市局根据各单位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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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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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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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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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外租部位的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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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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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老干工作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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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策和待遇 |
1、离退休干部政策落实,按照规定缴纳“两费”(1分); 2、做好联系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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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 |
福州市粮食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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