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单位、局各处室:
为深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粮食局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闽粮法〔2018〕69号)精神,现就学习宣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深刻认识此次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此次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二)增强宪法观念。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提高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意识,树立维护宪法尊严的自觉意识。
(三)坚定宪法自信。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宪法给国家面貌、人民生活带来的历史性变化和巨大进步,深刻体会到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倍加珍惜宪法,进一步提升对宪法的历史认同感。
(四)树立宪法信仰。通过学习使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重大现实意义,坚决摒弃“宪法无用”、“宪法摆设”等错误思想,自觉增强国家根本法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五)凝聚宪法共识。通过学习使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宪法同国家的未来方向和发展目标紧密相连,与实现中国梦和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紧密相连。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领导干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利用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
(二)纳入理论知识考试和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大力推行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推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责任单位:人事处。
(三)积极推进 “我读宪法”活动。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读宪法活动,倡导全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促进公职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责任单位:人事处、直属各单位。
(四)开展丰富多彩宪法宣传活动。在办公场地宣传栏悬挂宪法宣传画、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
责任单位:人事处,直属各单位。
(五)紧密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围绕粮食工作大局,开展法治粮食建设,进一步增强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供应检查、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以及敏感时期、重大节日、重点部位粮食安全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粮食部门形象,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
责任单位:购销储运处、行业管理处、监督检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尤其在当前抓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是一项面向干部职工、覆盖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是引导社会各个层面接受宪法教育、增强宪法自信、树立宪法权威、凝聚宪法共识的基础性工程。局属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互通信息,报送资料。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报送工作。5月11日前将本单位学习宣传教育方案报送局人事处。今后,及时报送本单位阶段性开展情况及干部职工学习、开展宣传等活动的印证材料。
福州市粮食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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