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6-2500-2020-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0-03-03
  • 标    题: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粮储〔2020〕53号
  • 发布日期:2020-03-1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榕粮储〔2020〕53号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0-03-10 15:17
邹雪玉等代表:
  《关于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建议》(第00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
  一、沟通情况
  我局1月8日接件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长乐区稻谷种植、收购进度、收购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充分调查核实,并与代表电话联系进行初步沟通,务求尽快帮助农民解决粮食销售问题。1月17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带领相关业务处室,与长乐区粮储局共同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邹雪玉、林官源、李向雪及多位长乐区种粮大户代表、粮食加工企业代表参加,面对面就稻谷种植及收购等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交流。
  会上,市、区粮储局工作人员介绍了我市及长乐区粮食收购的情况和国家粮食收购的有关政策,虚心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们及种粮大户的困难和诉求进行详细了解。同时,积极为农户和企业搭建产销协作平台。与会代表们经过认真深入的探讨、剖析,共同寻找解决困难的途径,达成共识:1、粮食收购以市场化为主,种粮户要依据市场需求积极调整种植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积极降低生产成本,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的目标。2、为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在农业部门已经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基础上,2020年在长乐区开展储备粮订单收购试点,拓宽种粮大户销售渠道。3、加强粮食收购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在稻谷收购价格连续三天低于国家当年度最低收购保护价时,按程序启动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
  二、落实及办理情况
  春节前后,长乐区粮储局陈孝银局长带队多次调研走访,了解稻谷销售市场情况。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春节后市场对稻谷需求量大增,长乐区种粮大户2019年生产的稻谷已经基本销售完,无滞销库存粮食。
  2月13日上午,区粮储局与有意愿的两家种粮大户再次进行座谈协商,加紧启动2020年订单粮食收购的前期工作。截至2月26日,长乐区种粮大户中有签订储备订单收购意愿的8户,种植粮食面积为1890亩,订单数量为1300吨。区粮储局结合2020年储备粮轮换情况,已积极协调各村委及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办好前期相关证明手续,待呈报区政府研究决定后执行签订粮食收购合同等事宜。
  三、后续跟踪
  民为邦本,粮为农基。感谢代表们对“三农”工作的支持,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对代表们的建议意见,我局将持续跟踪,加强服务,但有斤力,不惜一两。不断提高我局的服务水平。希望今后能够密切联系与沟通,共同为种粮农民多做保障之事。
  联 系 人:林秀群
  联系电话:8320299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